一、刑事拘留有哪些意思
刑罚留置作为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负责审理的案件,在执行刑事侦察程序期间,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形出现时,对现行犯或涉嫌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
此项刑罚留置属于阶段性的临时惩戒手段,其初衷旨在确保刑事诉讼全面连贯地顺利推进。
它具备高强度的紧迫性及时效性等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罚留置作为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负责审理的案件,在执行刑事侦察程序期间,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形出现时,对现行犯或涉嫌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 此项刑罚留置属于阶段性的临时惩戒手段,其初衷旨在确保刑事诉讼全面连贯地顺利推进。 它具备高强度的紧迫性及时效性等特征。
二、刑事拘留后处理程序怎样走
在刑事拘留行为实施之后,具体的处理流程如下所示:
若在拘留期间尚未能调查清楚所有相关犯罪事实,我们将依照法律法规办理相应的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同时,继续进行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
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原案件存在撤销的必要,我们会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
对于那些需要进行逮捕的情况,我们会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的相关手续;
而对于那些虽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并不需要进行逮捕的情况,我们也会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刑事诉讼中,在嫌疑人或被告因犯罪而被依法拘留之后,向法院递交律师保证书申请担保的过程,并未有明确定义的固定时间限制。通常情况下,自提出申请直至获准决定为止,这一过程所需时间在法律规定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然而,对于较为复杂的事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处理。在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时,法院会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事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多方面因素。当律师提交申请之后,负责审理此案的司法机构将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申请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那么法院将会批准并相应地变更强制措施;反之,则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详细解释不予批准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批准,但并不代表此案已经结束。被取保候审者仍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要求,积极配合事件的调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刑罚留置作为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负责审理的案件,在执行刑事侦察程序期间,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形出现时,对现行犯或涉嫌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 此项刑罚留置属于阶段性的临时惩戒手段,其初衷旨在确保刑事诉讼全面连贯地顺利推进。 它具备高强度的紧迫性及时效性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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