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算解除取保候审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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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撤销取保候审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经核实,嫌疑人不应承担责任;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三是需要更改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12个月,对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限为6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侦查等工作不会停止。 如果经核实嫌疑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满,相关机关应解除强制措施,并通知嫌疑人及其所在单位。
什么情况算解除取保候审

一、什么情况算解除取保候审

撤销取保候审通常涉及到如下几种情况:首先,经审查核实后,确认被取保候审人员不应再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最后,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强制性法律措施,如将取保候审转换为逮捕监视居住等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构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不得间断。

若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应立即解除相关法律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撤销取保候审有几种情况:核实不应担责、期限届满、需更改强制措施刑诉法规定,公检法取保候审最长不超12个月,监视居住不超6个月,期间侦查等工作不停。 若不应追刑责或期限满,应解除措施并通知当事人及单位。

二、什么情况算失信被执行人

当出现以下情況時,即可以判定为失信被執行人:

在具备履行賠償義務的實力卻拒絕履行法定裁判文件確定的責任;

以虛構線索、使用暴力或威脅等手段干擾或抵制法院的執行程序;

通過制造假的證據、寫假証言或利用隱蔽、轉移資產等方式來逃避法院的追討;

或是違反了應向法院提交財產報告的制度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什么情况算敲诈勒索什么样的才叫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核心特征是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取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迫受害者交付财物。具体而言,该犯罪行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素:第一,行为人须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的意图;第二,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需通过实际的威胁或者恐吓行为,使得受害者产生恐惧心理;第三,在受害者因恐惧而被迫做出财产处分后,行为人成功地获取到了相关财物;最后,行为人所获取的财物必须是通过上述手段获得的。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人以揭露受害者隐私、破坏其声誉等方式进行威胁,进而迫使受害者交付财物,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债务关系,其中一方试图通过威胁手段来追讨债务,则通常不会被视为敲诈勒索罪。

撤销取保候审有几种情况:核实不应担责、期限届满、需更改强制措施。 刑诉法规定,公检法取保候审最长不超12个月,监视居住不超6个月,期间侦查等工作不停。 若不应追刑责或期限满,应解除措施并通知当事人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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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什么情况解除
取保候审的解除情形如下:一种是发现不应再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二是取保候审的期限已满;三是案件经过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所有事务都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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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哥哥之前是要申请取保候审来着,但是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取消了,咨询下取保候审自动解除的情况
[律师回复] 取保候审到期后不可以自动解除的,你可以去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申请解除。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由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
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原决定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
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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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会解除
取保候审解除情形包括:发现无犯罪或轻微犯罪不追责、案件处理完毕且未判刑、遵守规定未违反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被取保候审者未违规,期满后可凭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书领回保证金,不再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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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后解除取保候审后还能再次解除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批捕前,犯罪嫌疑人是个自由人,就是和正常的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公民权利。
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一些公民权利就要遵守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
取保候审后,解除取保候审后还能解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解除取保候审后怎么处理 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了犯罪,所以,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才算是结案的。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 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 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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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解除取保候审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什么情况下解除取保候审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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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媳妇怀孕了,因此申请了了取保候审,现在警察要求要求解除取保候审,请问什么情况下需要解除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后,决定不,需要复议、复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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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要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可能被解除的情况包括:案件撤销或被告无罪,自然终止;被告无罪或刑罚期满,自动到期解除;需更严厉强制措施,原取保候审终止;保证人失去保证能力或未履行责任,面临解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调查或审判,司法机关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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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后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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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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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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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解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委托人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 2、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3、案件承办人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 4、办案人员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取保候审人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同时,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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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怎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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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解除取保候审是结案了吗的解答,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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