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算解除取保候审
撤销取保候审通常涉及到如下几种情况:首先,经审查核实后,确认被取保候审人员不应再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最后,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强制性法律措施,如将取保候审转换为逮捕或监视居住等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构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不得间断。
若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应立即解除相关法律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撤销取保候审有几种情况:核实不应担责、期限届满、需更改强制措施。 刑诉法规定,公检法取保候审最长不超12个月,监视居住不超6个月,期间侦查等工作不停。 若不应追刑责或期限满,应解除措施并通知当事人及单位。
二、什么情况算失信被执行人
当出现以下情況時,即可以判定为失信被執行人:
在具备履行賠償義務的實力卻拒絕履行法定裁判文件確定的責任;
以虛構線索、使用暴力或威脅等手段干擾或抵制法院的執行程序;
通過制造假的證據、寫假証言或利用隱蔽、轉移資產等方式來逃避法院的追討;
或是違反了應向法院提交財產報告的制度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什么情况算敲诈勒索什么样的才叫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一种犯罪行为,其核心特征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取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迫受害者交付财物。具体而言,该犯罪行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素:第一,行为人须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的意图;第二,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需通过实际的威胁或者恐吓行为,使得受害者产生恐惧心理;第三,在受害者因恐惧而被迫做出财产处分后,行为人成功地获取到了相关财物;最后,行为人所获取的财物必须是通过上述手段获得的。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人以揭露受害者隐私、破坏其声誉等方式进行威胁,进而迫使受害者交付财物,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债务关系,其中一方试图通过威胁手段来追讨债务,则通常不会被视为敲诈勒索罪。
撤销取保候审有几种情况:核实不应担责、期限届满、需更改强制措施。 刑诉法规定,公检法取保候审最长不超12个月,监视居住不超6个月,期间侦查等工作不停。 若不应追刑责或期限满,应解除措施并通知当事人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