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规定
在其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间,被取保候审之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的书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地所在行政区域;
2.如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方面有所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3.在接到传唤通知时,务必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4.严禁以任何形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或阻挠;
5.禁止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材料,亦不得与他人串通口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其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间,被取保候审之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的书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地所在行政区域;2.如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方面有所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3.在接到传唤通知时,务必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4.严禁以任何形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或阻挠;5.禁止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材料,亦不得与他人串通口供。
二、取保候审期算羁押期吗
取保候审期间并不被视为正式的拘留期限。
取保候审制度,即是指公安司法机构要求犯罪嫌疑人为案件审理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同时签发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承诺他们不会逃离或妨碍事件调查工作,且随时接受传唤和相关配合。
因此,取保候审的执行并非将犯罪嫌疑人拘禁起来。
故而,在实践操作中,应区分对待取保候审与拘留这两个不同性质的程序,不可混淆取保候审期间与拘留期间的界限。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重新犯罪的法律规定
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法律并构成重罪,这种情况显然是非常严重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已经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其在这一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取保候审规定,那么他们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部分或全部没收,同时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的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对其实施逮捕。
当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时,他们将被视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害性,因此通常会被取消取保候审资格,并依法予以逮捕。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犯的新罪和原来的罪行将会被合并处理,法院在量刑时会全面考虑每一项罪行的情节、性质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然后再做出相应的判决。
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就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在其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间,被取保候审之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的书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地所在行政区域;2.如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等方面有所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3.在接到传唤通知时,务必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4.严禁以任何形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或阻挠;5.禁止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材料,亦不得与他人串通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