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还有救吗
伴随着刑事拘留的实施,我们并不能就此断言当事人必定会面临定罪判刑的境地。
实际上,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刑事拘留并非是最终结果,仍存有转圜余地。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案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当犯罪嫌疑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若经侦查证实其为无辜者,且未发现任何犯罪事实,那么他们将得以释放。
反之,倘若犯罪行为确实存在,但情节相对轻微、具备立功表现以及积极认罪认罚等因素,亦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对被拘留之人在拘留期限内进行讯问。
如发现不应拘留之情形,应立即予以释放,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不意味着必然定罪。它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中采取的临时限制嫌疑人自由的措施。如经查实嫌疑人无辜,将予以释放;若犯罪成立但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可能从轻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不当拘留者应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吗
在刑事审判程序中,拘留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行使权力。
公安机关作为负责调查与实施拘捕行动的主要机构,拥有广泛的拘留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在自行调查的刑事案件中,对于犯罪行为发生后企图自杀、逃离现场或正在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同样具有最终决定拘留的权力。
此外,当犯罪嫌疑人具备破坏证据、伪造证据或是串供等潜在风险时,人民检察院亦可依法实行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刑事拘留刑满释放后怎么办
当公诉机关对您作出最终不起诉决定并且您的自由获得释出之后,您应该特别关注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具体事项如下:第一,请务必检查释放文件的完整性以及各项手续是否齐全,以保证释放过程符合法定程序,从而保护您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其次,从此次失败中汲取经验教训至关重要,以此为契机,防止自己未来再度陷入任何非法或者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之中。然后,如果您在被拘禁期间存放在监管机构中的个人财产被扣押、保存或者处置,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领回您的个人物品和财务。此外,如果您认为您的拘留经历存在任何错误或可能已经发生违法行为,那么您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最后,在重新回到社会环境后,您应当积极地重新融入日常生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如果在先前的违法事件中还涉及到尚未完成的行政处罚或者民商事义务,您应对此予以足够的重视,及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刑事拘留不意味着必然定罪。它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侦查中采取的临时限制嫌疑人自由的措施。如经查实嫌疑人无辜,将予以释放;若犯罪成立但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可能从轻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不当拘留者应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