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定罪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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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定罪。这是国家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暂时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以便进行调查。而定罪需要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只有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依法作出有罪判决。所以,刑事拘留和定罪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定罪

一、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定罪

刑事拘留在某些情况下并未必然导致定罪。

刑事拘留乃国家公权力机关针对现行案件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其目的在于暂时剥夺被捕者的人身自由,以便于进行深入详细的调查取证工作。

而定罪则牵涉到一整套严谨的司法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阶段等等。

通常而言,倘若案情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足,那么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有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拘留并非一定导致定罪。这是国家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的强制措施,旨在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便调查。而定罪需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只有在证据确凿、案情明确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因此,刑事拘留与定罪之间并非必然联系。

二、刑事拘留的时间怎么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通常情况下,拘留在十四天至三十七天地范围之内,且自开始之日的第二天起进行计算。

但值得注意的是,拘留期间的结束并非以法定期间天数的最后一个日期为准,即便是在法定假期的最后一天亦不例外。

此外,公安机关可在拘留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提交逮捕申请,若遇有特殊情况则能够予以适当延长,最长可达四个工作日;

而对于法定情形的延期,其时限可延长至三十天之久。

至于检察院方面,他们将在收到相关请求之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拘留请律师需要什么

对于在刑事拘留期间寻求律师援助的人士而言,整个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以及所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首先,您需与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签署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在法律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您应当向律师提供委托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件等。

此外,为了便于律师更全面地了解案情,您还应该尽可能多地向他们提供与事例有关的详细信息,比如拘留通知书、事例的基本概况等等。

当律师接手此项委托之后,他们将会运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值得强调的是,尽早聘请律师能够有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并非一定导致定罪。这是国家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的强制措施,旨在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以便调查。而定罪需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阶段。只有在证据确凿、案情明确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因此,刑事拘留与定罪之间并非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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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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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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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刑事拘留时间与治安拘留时间是否可以相互折抵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对于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情况,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后原行政案件如何处理的电话答复》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如果行政案件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先行撤销行政处罚,再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对符合规定的刑事拘留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性质不同,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治安拘留时间不能折抵刑事拘留时间。
对于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的情况,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治安拘留时间有关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如果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被治安拘留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间。但如果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已超过治安拘留期限的,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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