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的主观表现有哪些
盗窃罪的相关犯罪构成中,在主观心理上表现为对盗窃事件的直接性认知以及伴随着对于非法占据他人财产权属的强烈意图。直接的故意状态,是指行为人明确知晓自身的盗窃行为将会导致对公共或者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期望并积极追求这一不良后果的发生。而所谓的“非法占有目的”,则是指行为人试图将他人的财产非法地转化为自己或者第三方所拥有和掌控,从而使得这些财产从原本的所有者手中脱离出来,不再受其支配。举例来说,如果某个人明明知道他所获取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却仍然采取秘密手段进行盗窃,并且还计划将这些财产据为己有或者提供给其他人使用,那么这个人就已经具备了盗窃罪的主观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主体有哪些人,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此,我必须指出,盗窃罪的主体是典型例行犯罪的犯罪主体,即有责任承担刑事责任的人们在具有行为能力的有效年龄段内实施犯罪行为就可以被视为明确的犯罪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任何盗窃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的行为,只要涉及的金额到达一定的标准,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实行罚款措施;
在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或涉及更为严重的犯罪情节,将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将伴随罚款;
如果数额尤其巨大,或涉及极其恶劣的犯罪情节,那么犯罪者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同时还将面临罚金或者没收其财产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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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盗窃罪的主观表现有什么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体现出的通常是明确的故意犯罪态度,且这种故意与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紧密相连。所谓直接故意,便是指行为人明确了解到自己的某些行为将导致对社会产生危害的严重后果,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结果能够发生。对于盗窃罪来说,行为人有意识地意识到了他或她秘密窃取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而且他们还积极地去推动和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这个最终的犯罪目的。此外,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念不仅包括了排除权益人对财产的正常控制,还涵盖了按照财物所具有的经济价值来使用或者处分该物件的意愿。当然,非法占有并不一定非要永久性地剥夺所有者对该物品的所有权。事实上,短期、临时性的非法占有亦有可能构成盗窃罪。总的来说,在判断此类事件的主观方面时,我们需要综合评估行为人的认知水平、内心意图以及具体的行为表现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盗窃罪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认知盗窃行为将侵害公私财产,并积极追求此后果;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将他人财物非法转移为己有或第三方控制,脱离原主人支配。如明知财物属他人仍秘密窃取并意图占有,即构成盗窃罪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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