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行为会造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乃指行为人无视法律法规,为寻求刺激或发泄情绪而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甚至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之犯罪行为。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导致寻衅滋事罪的行为类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者;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者;
3.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者。例如,某人为寻求刺激或发泄情绪,在街头无故多次殴打过路行人,致其人身伤害,且影响极其恶劣,此种行为便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什么样的行为是交通肇事罪
1.我们要清楚认识到,交通肇事罪通常是由于过失导致人员伤亡情况的出现,若为故意行为,则不应以交通肇事罪进行惩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引发重大事故,致使他人受到重伤或死亡或是给国家和个人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现象,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如果交通肇事后还存在逃逸或者其他极端恶劣情节的话,那么刑期将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范围;
此外,如果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局面,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阐述了交通肇事罪可能涉及的各种情况,下面小编就来详细列举一下具体规定:
首先,如果在事故中造成一名或多名人员死亡或三人以上的重伤,同时驾驶员对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其次,不论任何事故状况,若导致三名或更多人员死亡且驾驶员必须对此承担同等责任;
最后,事故造成社会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产生直接损失,驾驶员需为该事故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且无力赔偿的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者,均有可能会被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旦导致一名以上人员受伤的交通肇事后,驾驶员还需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而且若存在如下情况之一时,将会以交通肇事罪作为定罪依据:
首先,对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其次,无驾驶资质驾驶机动车的情形;
再次,明知安全装置设置不完整或安全机件失效的机动车依然驾驶的情况;
再者,明知机动车无牌照证件或者已经报废却仍然驾驶的行为;
还有坐在车上严重超载驾驶的情况。《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什么样的行为会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事件的侦查过程当中,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用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而言,以下几种行为往往会触发刑事拘留程序: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进行犯罪活动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被害人或现场目击者明确指出其为罪犯的;在个人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犯罪证据的;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中的;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性的;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不明的;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等。然而,最终是否实施刑事拘留,还需要由公安机关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寻衅滋事罪,指故意违反法律,为刺激、发泄情绪而挑衅、殴打、骚扰他人,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常见行为包括:挑衅滋事、随意暴力、骚扰干扰、破坏公私财物及公共场所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