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算不算解决了
请注意,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该案已经得到彻底解决。在法律上,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他们的基本人权并确保案件能够公正、公平地进行处理。
然而,被取保候审者仍然需要耐心等待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的完成。在此期间,司法机构将持续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与审理工作,若最终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犯罪嫌疑人仍有可能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退不退如何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指定遵循相关条款和条件的当事人,在案件处理机关宣布取保候审终结后应得到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返还。若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的偿还,该当事人有权向相关公安局提出退还请求,并且必须进行追讨。而所谓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其定义为公安部门在决定对当事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之时,有权利要求当事人缴纳一定数额的现金,用于保障其不会干扰或者逃避正在进行中的刑事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算拘留时间吗
在刑诉法领域内,取保候审并不计入拘留期限之内。取保候审乃一类固有的刑事强制手段,与拘留这一概念具有本质上的区分。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处理其直接管辖的事例时,若遇到了法定的紧迫情势,针对现行犯或是重嫌人员所采取的临时性、紧急性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反之,取保候审则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听候传唤,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二者在法律性质、适用条件以及对嫌疑人、被告人的限制程度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解除取保候审非案件终结标志。此措施系刑事诉讼中对嫌疑人与被告的保障,确保人权与公正审判。被取保者需待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完毕。司法机构将持续调查,若犯罪确凿,嫌疑人仍可能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