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不予起诉标准是什么
关于危险驾驶罪不予起诉的标准,通常涵盖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例如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较低,并且没有引发任何形式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其次,被告人具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并展现出真诚的悔过之意;
再者,如果被告人属于初次触犯法律的初犯,抑或是偶发性的违法行为,且平日表现良好等,也有可能被依法不予起诉。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判定以及是否应当予以起诉,这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考虑与权衡。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各地检察机关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当地实际情况及司法实践的影响,因此对于不予起诉的标准可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调整与把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危险驾驶罪是否都要判刑
请注意,关于危险驾驶罪是否必然判处刑法的问题,实际上是有相应判断标准的。
若情况表现出显著轻微且造成危害有限的事实,那么我们通常无法对其实施刑事追责。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国境内道路上驾驭机动车,以下情形中任何一种情况出现时,应处以拘留和罚金的严厉处罚:
(1)追求速度激情,情节特别恶劣者;
(2)酒精作用影响驾驶能力而进行驾驶者;
(3)从事校车服务或客运服务,严重超越额定乘客承载量,或是违法规定时速行车的情况;
(4)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下,仍进行违背规定的运输活动,从而威胁到大众安全的行为。
对于上述第(3)、(4)两种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者,同样要接受与前述规定相同的处罚。
然而,当以上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行为时,则需按照惩罚力度更为严重的条款予以定罪量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危险驾驶罪最长判多长时间
触犯危险驾驶罪者,将受到严厉惩处。通常情况下,此类罪犯将面临一定期限的拘役以及罚款的处罚。拘役的期限以1个月至6个月以内为准。然而,若犯罪行为还涉及到诸如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超额搭载乘客,甚至是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等严重情节,那么量刑标准将会相应地加重。然而,具体的判刑时间长短,需要全面考虑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会依据事件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公正的判决。
危险驾驶罪不予起诉标准通常包括: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如低酒精浓度未致事故);被告人认罪态度有悔意;初犯或偶犯且平时表现良好。判定是否起诉需综合考量。因地方检察机关受实际情况和司法实践影响,不予起诉标准或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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