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取保候审程序后,当事人仍旧存在被重新逮捕的可能性。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为一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而非预示着整个案件已尘埃落定或嫌疑人必然可以豁免于被逮捕的命运。倘若当事人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区,或是蓄意干扰证人进行公正的证言陈述等等,那么他们将很可能面临再次被捕的风险。
此外,若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又发现了新的犯罪行为或可靠的证据线索,案件内容亦发生了显著且足以影响到当事人人身安全的变动,使得当事人不再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时,他们同样有可能再度被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的银行卡能用吗?
尊敬的读者们,当某位行为人获得了取保候审的待遇之后,通常情况下他的银行账户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位接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一些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在未获得执行机构的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
其次,如果个人地址、工作岗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的情形出现,应在24小时内毫不延迟地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再次,每当传唤时应确保能够迅速抵达指定地点;
第四,严禁采用任何形式干涉证人提供证词的过程;
最后一点,摧毁、篡改或串供等行为都是绝对禁止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之后请律师吗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应主要根据事例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虽然取保候审并非事例审理的终点,但其后续仍然会涉及到繁琐且严谨的刑事诉讼程序。若是涉及到事例复杂性高、证据认定及责任划定方面存在较大争议,亦或是可能面临较为严重刑罚的风险,那么在这个阶段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律师可以在此期间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包括深入了解事例的详细信息,分析潜在的法律风险,协助收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材料,与司法机构保持有效的沟通,以期为当事人争取更为有利的处理结果。总的来说,聘请律师能够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程序的公平公正。然而,最终是否选择聘请律师,还需要结合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权衡。
取保候审后,当事人仍面临再捕风险。此措施非案件终结标志,仅属刑事诉讼强制措施。若违反规定,如擅自离境、干扰证人等,或侦查中发现新罪证致条件不符,均可能导致重新逮捕。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变化或新证据发现均可能影响当事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