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去哪个部门做好一些工作

最新修订 |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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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伤残鉴定一定要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他们会按照标准流程,全面公正地评估你的伤残情况。去申请的时候,记得带上病历、诊断证明这些资料。这个鉴定就是为了让结果更准确、公正,保护你的权益的。
工伤伤残鉴定去哪个部门做好一些工作

一、工伤伤残鉴定去哪个部门做好一些工作

请您务必前往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将遵照与之相应的标准及规定流程,对工伤员工的伤残状况进行全面且公正的评估。在进行鉴定之前,您需首先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递交申请,同时附上相关的病历资料以及诊断证明等文件。通常而言,此鉴定过程能够确保鉴定结果的精确性和公正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有着明确的时限要求,即应当在六十天内完成。同时,为了确保工伤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及准确性,法律也强制规定了鉴定结果的发布时间。具体而言,在接到劳动者关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后,工伤鉴定机构应在六十个工作日以内出具结果报告。如遇专家组意见不统一等特殊情形,鉴定结果的公布期可顺延至三十个工作日。

如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认为本次鉴定结果与事实不符,有权于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所在地区级别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重新鉴定申请。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各项与职工工伤治疗相关的材料作为附件支持。遵循《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条款(第二十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方,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工人及其近亲属,均有权利向所在地设置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工伤伤残鉴定不满意怎么办

若您对所获取到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并不满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您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有 15 个日历天的法定时限,可遵照相关流程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发起重新鉴定申请。在经过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严谨的评估与复核后,最终结论将依法依规予以确定。值得注意的是,筹备及提交新的鉴定申请尚需携带包括原鉴定结论、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完整的病历资料在内的相关证明文件,以此来证实申请重新鉴定的必要与合理性。在此期间,原鉴定结论暂时停止作为合法有效证据使用。另一方面,申请再次鉴定事宜必须于法定期限内完成,否则可能面临丧失此项权利之风险。

请务必前往本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工伤伤残鉴定。该机构将严格依据标准流程,全面公正评估您的伤残情况。申请前,请携带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此鉴定旨在确保结果精准公正,保障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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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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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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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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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伤残鉴定机构由谁指定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通过司法程序的,应当由组织双方抽取鉴定单位,再到鉴定单位去做。
2、对于诉讼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交警部门或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再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机构单方不接受受害人自己的鉴定。
3、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接受委托的法医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国家标准,对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判、鉴定。
二、伤残鉴定的内容
1、伤残级别鉴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伤者受伤严重,如
一、
二、
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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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3、分别评定原则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在该标准实施后,对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根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4、排除原伤病原则鉴定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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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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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受了工伤该向哪个部门申请鉴定  
一、办理工伤鉴定的部门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办理工伤鉴定的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鉴定部门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交回我办,同时提交: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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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形成决定书。  
第五步: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令第375号)第17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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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伤残鉴定什么时间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后向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光、C片。

3、交通队、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自己去鉴定的,如果对方不认可,打到,可能还需要重新鉴定。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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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什么部门做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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