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骨折后进行伤残等级判定,一般按以下步骤:
首先,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自行申请。
其次,准备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等待鉴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进行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二、工伤骨折伤残等级判定结果不服如何维权
若对工伤骨折伤残等级判定结果不服,可按以下方式维权。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需注意申请再次鉴定要提交完整材料,如初次鉴定结论书、诊断证明等。同时,在再次鉴定过程中,要遵循相关程序和要求,配合鉴定机构工作。若再次鉴定维持原结论,一般需接受该结果;若鉴定结论改变,可依新结论主张相应工伤待遇。
三、对工伤骨折伤残等级判定结果有异议可起诉吗
对工伤骨折伤残等级判定结果有异议不可直接起诉。依据法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若对最终鉴定结论仍有异议,也不能通过起诉解决,因为劳动能力鉴定是技术性结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需通过行政救济途径,按规定程序申请复查等。
当我们了解了工伤骨折如何进行伤残等级判定后,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伤残等级判定结果出来后,工伤职工能获得哪些具体的赔偿项目,这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另外,若对伤残等级判定结果有异议,该如何申请重新鉴定。这些后续问题对于工伤职工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如果您在工伤骨折伤残等级判定及相关后续事宜上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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