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条件都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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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其接受审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三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拘留期限条件都有什么

一、刑事拘留期限条件都有什么

刑事拘留措施系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对其直接登记受理的案件进行调查侦查期间,于遇到法定的紧迫状况之时,针对现行罪行的犯罪者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为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予以延长,最长可达四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天。然而,刑事拘留需满足如下条件: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察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目睹的人指认其犯罪的;在其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意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具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不透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期间怎么判刑

在中国司法系统中,因涉及刑事犯罪而被公安机关实施拘留后,通常情况下在七个月左右会对嫌疑人进行判决。然而,这只是一项常规性的平均数据,具体的拘留期限直至审判结果的时间长度还受到多种可能影响因素的制约,并不具备固定性。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便是警方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其侦查阶段的工作进度,以及案件真实情况的复杂程度。对于相关法律细节,可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详细规定。该条款指出,公安机关若判定某位被拘留人员需入狱服刑,应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三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在此种特定情况下,提请审批的活动时限可以予以适当延长,最多可增至一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30天之久。而后,人民检察院应在其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予以批准逮捕或否决逮捕的决议。如检察机关否决了逮捕请求,那么公安机关须按通知内容立即释放嫌疑人,同时也要将执行情况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报。对于那些仍需继续开展侦查行动,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将依法受到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限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三、刑事拘留期间律师援助怎么办

在犯罪嫌疑人身处于刑事拘留期间内,他们享有获取律师协助的法定权利。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属皆可自主选择聘请律师,或者向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若选择自主聘请律师,应当尽早与专业律师取得联系,向其详尽地阐述事件的具体情况。在接收到委托之后,律师有权会见嫌疑人,深入了解案情,为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法律支持,并且有资格向侦查机关提交法律建议。如欲申请法律援助,则需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递交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便能享受到免费的律师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在会见嫌疑人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对侦查工作造成任何干扰。此外,律师将会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竭力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至最大化。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院对现行罪行者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剥夺自由的手段。期限一般三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条件包括:预备、实行犯罪;被指认;有犯罪证据;自杀、逃跑;毁灭证据;不透露身份;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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