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盗窃罪名的案件时,司法机关有权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在决定给予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其次是尽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格惩罚,但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果申请取保候审的话并不存在引发社会风险的隐患;
第三种情况则是指那些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行料理,或是处于孕期以及哺乳期的妇女,由于种种原因同样可以选择取保候审且无社会危害性隐患;
最后一种情况便是在拘留期已满且案件尚未办理完结时,考虑到实际需要也可同意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哪里办理
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具体如下:
首先,需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通过书面信函形式表达申请取保候审的意愿。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述书面申请之后,必须在七日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同意申请。
再次,当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要向当事人本人宣布内容,且需要他本人亲自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并不足以产生重大社会危害性;
(三)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自己、胎儿正处于发育阶段或是哺乳期内的妇女,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手段不会构成社会公共安全隐患。《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盗窃罪能判无期徒刑幺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严格规定,在某些极其特殊且严重的情况下,盗窃罪行为人将有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的刑事判决。这项法律条文明确指出,任何公私财产如果遭到侵犯并导致数额极其庞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那么行为人均应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法律制裁,同时必须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责任。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判定依据和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的不同而略显差异。通常而言,当盗窃金额超越几十万元人民币的界限时,就有可能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例如,倘若行为人在盗窃金融机构时,其所触及到的财产总额达到惊人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在盗窃珍贵文物时,其所造成的后果已经足以确定为情节严重等等,这些均可作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特别严重情节来予以考量和追究。然而,法律的量刑裁决绝不是单一因素可以决定的,它往往需要全面斟酌包括犯罪方式、作案次数、累犯与否以及诸多其他相关因素在内的众多方面,以确保公平公正并维护法治的尊严与权威。
司法机关在处理盗窃罪案时,可决定是否取保候审。基本条件包括:可能轻判或申请无社会风险者;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及哺乳期妇女;拘留期满案未结者,视需可取保,确保无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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