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起诉离婚如何处理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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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先看双方有没有书面协议。要是没有协议,那就得按法律来,法院会公平地分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尽量平均,但也会考虑双方的贡献和行为,比如哪一方贡献多,或者哪一方有不当行为,法院会根据这些情况调整分割方案,这样裁决既合法又合理。
双方起诉离婚如何处理财产

一、双方起诉离婚如何处理财产

在涉及夫妻二人提起离婚诉讼之时,关于财产的最终处分决策首先需要依据夫妻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中有关财产分配的条款进行判断。若无此类协议,则法院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通常情况下,法院会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然而在此过程中,法院亦会充分考虑到夫妻双方的实际状况,例如某一方为家庭做出了更多的贡献,或者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某些不当行为等因素。

至于夫妻各自拥有的个人财产,其所有权仍然属于个人。

此外,如若夫妻之间存在共同债务,那么这部分债务也将会被纳入到财产分割的范畴之内,一并予以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双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亲人们啊,你们俩闹离婚了,结果怎么样呢?告诉你们吧,法院判下来啦!首先要走的步骤就是法院先来做调解工作,看看能不能让你们言归于好。

要是能够冰释前嫌,那就千万别错过机会,赶紧签个和解协议,把约定内容记在案卷里。

如果实在无法调停,那只好开庭审理了。

到了这个时候,法庭会认真审理,看看你们的婚姻到底有多大的裂痕,以至于达不成调解。

如果觉得两人真的过不到一块去了,那法官就要判你们离婚了。

这里我给大家普及下什么情况下是感情已经破裂的表现,比如有人出轨搞外遇、经常打老婆孩子或者虐待他们、经常赌博吸毒、双方因为吵架分居两年以上等等。

还有就是一个人宣告消失了,另外一方想离婚的话,也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批准的。

最后就是虽然第一次判决没离婚,但是之后你们又分居了一年,然后其中一方再申请离婚的话,也是有可能获得批准的哦。

总而言之,希望你们能珍惜自己的婚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双方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婚怎么办

倘若当事人选择诉诸法律途径进行离婚程序,而司法裁决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则需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之后方可进行新的申请。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当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离婚请求作出不准许的判决之后,若当事人之间的实际分离状态持续超过一整年后,其中一方向法庭再度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此种情况下,法官理应批准解除婚姻关系。在此期间请务必注意,如果出现任何新的事实状况或理由,均可以时刻准备向法庭提交新的离婚诉讼请求。另外,离婚过程中涉及到众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因此针对每一个具体事例都应该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首依双方书面协议。无协议则依法律,法院公平分割共同财产。原则上力求平均,但亦会综合考虑双方贡献与行为,如一方贡献较多或另一方有不当行为,法院将据此调整分割方案,确保裁决既合法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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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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