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若明确规定存在一定数额的补偿费,而其中一方由于经济困境无法按期履行支付义务,首先可建议双方通过友好沟通,寻求重新规划一份适宜的支付方案。若此举无果,另一方可依法请求法院实施强制执行程序。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法采取各种必要手段,如调查了解对方的财务状况,涵盖银行存款、房地产、机动车辆等各类资产类型,以及根据实际情形加以具体分配和处理。举例来说,法院有可能以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为手段,或拍卖其所持有的价值较大的财产,以此来确保补偿款项得以顺利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离婚补偿金不写在离婚证上可以吗
协议离婚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无需标注于离婚证书之上,然却应当如实记载在离婚协议之中。
此份离婚协议书乃是基于双方自愿签署,如实反映了双方对于婚姻关系以及财产权益的真实意愿。
在此种背景之下,只要此项约定并未逾越法律、行政法规之禁律限制,便可认定其符合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实质上是一份民事双方协定书,其特殊性在于与个人身份关系产生有机联系,按照法律规定只能在领取离婚证书后方能正式生效。
这份协议中详细规划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扶养、共有财产分割、负债偿还以及损害赔偿等多个环节,这些内容彼此之间相互依赖,形成了一个完整体系。
这一体系代表着双方为了达成离婚这一最终目标所做出的统一协作方式,并不允许任何一方仅仅因为某项条款存在不公而产生异议。
当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之际,依据当时夫妻共有财产的现状以及男方迫切希望离婚的意愿,自由协商并做出共有财产的处置安排,进而同意给予女方补偿款及生活费用,显然这样的决定是符合法律精神允许的自由处理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补偿金逾期利息法律规定
针对离婚赔偿金额逾期产生的利息问题,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并无一致且明确的规定。一般而言,倘若离婚协议书或是法院判决书中有明确提及到赔偿金额的支付日期以及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那么便应严格遵循这些约定进行执行。若未作任何约定,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来予以处理。具体而言,通常会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基准,来计算逾期产生的利息。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其确实存在逾期支付赔偿金额的行为,同时也需要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加以实现。
若离婚协议规定补偿费,一方无法履行,建议先友好协商调整支付方案。若协商无果,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调查对方财产,采取必要手段,如冻结账户或拍卖资产,确保款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