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面临婚姻破裂之后,选择寻求财产保全之策时,通常需要满足一系列前提条件。
首先,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可能蓄谋、实施或已经完成了诸如隐藏、转移甚至变卖双方共有的财产等任何危害到我方权益的确切行动。
其次,当我方决定采取如此策略时,还应能够提供具体且明确的财产线索,例如房产的详细地址、银行账户号码等等。
最后,为了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我们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提交申请,这通常发生在提起诉讼之前或是诉讼进行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离婚后申请廉租房流程,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此,我们律所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在离婚后如何办理申请廉租房的程序步骤:
首先,业主需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正式提出廉租房申请;
其次,街道办事处将严格审核各位业主提交的各种证件材料,用以确保其真实性与完整性;
审核手续完毕之后,他们将会将初步审核意见以及全部申请材料一并上报至当地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继续进行详尽审核;
经过进一步细致审核,如果发现申请者符合条件,便会立刻将其申请资料与审查结果移交给同级的民政部门;
最后,由民政部门负责对这些申请材料进行最后的核查工作,只要充分证实其满足上述要求,将立即给予相应登记。
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论是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还是民政等相关部门或者是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都有权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以及信函索证这些科学方式对申请者的家庭收入状况和住房情况进行深入核实。
同时,申请人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也有义务积极配合以上各个环节的工作,并且务必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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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婚后申请探视权有效吗
离婚之后,请求恢复探望子女的权利具有有效性。探望子女的权利源于法律专门设立给非监护一方的法定权利。在离婚时若没有对探望子女权作出明确的协定或者司法决断,那么当事人便有权利在其后向法庭提出申诉,请求确认其探望子女的权利。法院将依据子女的年龄、学习与生活状况以及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虑,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通常来说,探望子女的方式和时间应当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需要确保探望子女权的行使不会侵犯到对方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规定每周探望子女的具体时间段,以及节假日期间的探望计划等等。倘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配合履行探望子女的义务,另一方则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强制执行必须以不影响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为前提条件。
面临婚姻破裂时,采取财产保全策略需满足条件。首先,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损害我方权益的财产行为,如隐瞒、转移或变卖共有财产。其次,采取保全措施时,需提供财产的具体信息,如房产地址、银行账号等。最后,要在法定的起诉前或诉讼期间及时提交保全申请,确保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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