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就一处房产

最新修订 | 2024-10-0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平均分配。但法院会考虑各种因素,如贡献、经济状况和抚养责任等,进行灵活调整。婚姻中的过错方可能会在财产分配中受到减损。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的还贷和增值部分,配偶有权主张分割。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就一处房产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就一处房产

若该房产为夫妻在婚后共同购置,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其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并按照均等份额进行分配。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到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例如哪一方对于家庭的贡献更为突出、哪一方的经济状况相对较为困难以及是否需要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等等诸如此类的因素。倘若由于某一方存在婚姻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结果,那么可能在分配财产时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降低其比例。反之,如果该房产系由其中一方在婚前单独购买,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该房产通常将被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另一方面针对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偿还贷款所产生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另一方仍有权向对方提出分割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归哪方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并不受离婚诉讼发起者的影响,而是主要考察家长们各自的抚养能力和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关照程度。

在具体判定时,我们将根据女孩的年龄做出判断。

若女孩年满两岁及以上,那么哪位家长具备更优越的抚养环境,就会优先考虑让他们获得抚养权。

不过,家长们也可自行商议,确定女儿的抚养事宜,而对于此种自愿协商的结果,法院将会当女孩尚未满两岁时,父母中的女性通常会被优先指定为监护人

但是,若女方身上存在下列任何状况之一,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交到男性家长手中:

(1)如有慢性疾病或是其他较严重的身体不适,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度美好时光;

(2)若存在抚养能力而未尽到义务,同时父亲又向法院请求子女陪伴其左右;

(3)或因为其他特定原因,确实无法让女儿继续跟随母亲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该怎么办

对于被告男方而言,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诉讼程序。首先,应当仔细研读原告方提交的起诉状,深入理解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其次,应当积极搜集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财产状况证明文件、双方之间的沟通往来记录等等,以便为自身的辩护立场提供有力支撑。在此基础上,被告男方还需审慎权衡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因为律师能够为您提供专业且精准的法律咨询服务及实质性的协助。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被告男方务必保持沉着冷静,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审判庭及对方当事人的权益。最终,根据法庭作出的公正裁决,切实履行自身应尽的法定义务。

婚后共购房产为夫妻共有,原则上均等分配。法院会考量贡献、经济状况及抚养责任等因素灵活调整。婚姻过错方可能面临财产分配减损。婚前单方购房多为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配偶可主张分割。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就一处房产
一键咨询
  • 153****8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6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5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1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1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8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80****556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5****672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964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有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采用照顾无过错方以及公平的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的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女方提出离婚, 财产分割怎样分割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适当照顾女方。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2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女人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法律是这样规定的①夫妻一方的财产归离婚当事人各自所有;②夫妻共同财产由离婚当事人平等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女方如果提出财产分割的话,财产分割还是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一般是法院是支持平均分割的。如果夫妻其中一方有导致婚姻错误的话那么无错一方可获得多分财产的权利,并且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时财产未分割,提出财产分割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律师回复] 遗产继承的年限专业说法应为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
1、根据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时限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至遗产分割完毕时结束。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未分割完毕,其继承权则始终存在。也就是说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
2、如果被继承人遗产被分割完毕,继承人认为遗产分割损害其利益的,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里的二十年是指最长诉讼时效,自继承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就不能提讼了。
法律之所以规定三年的诉讼时效,是因为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当你知道你的权利受到损害就应该积极维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
女方提出离婚肯定是要分割财产的,在婚姻法面前男女都是平等的,只要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都需要进行共同平分;但如果财产是属于另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提出离婚的一方就不能合法的要求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时财产未分割,提出财产分割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律师回复] 遗产继承的年限专业说法应为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
1、根据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时限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至遗产分割完毕时结束。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未分割完毕,其继承权则始终存在。也就是说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
2、如果被继承人遗产被分割完毕,继承人认为遗产分割损害其利益的,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里的二十年是指最长诉讼时效,自继承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就不能提讼了。
法律之所以规定三年的诉讼时效,是因为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当你知道你的权利受到损害就应该积极维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4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时财产未分割,提出财产分割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律师回复] 遗产继承的年限专业说法应为遗产继承的诉讼时效。
1、根据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时限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至遗产分割完毕时结束。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未分割完毕,其继承权则始终存在。也就是说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
2、如果被继承人遗产被分割完毕,继承人认为遗产分割损害其利益的,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讼。这里的二十年是指最长诉讼时效,自继承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就不能提讼了。
法律之所以规定三年的诉讼时效,是因为法律不保护沉睡的权利,当你知道你的权利受到损害就应该积极维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就一处房产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