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执行并不会预先通知亲属亲自至其家中收取相关法律文书。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步骤,一般由负责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进行决策和实施。在决定对某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相关部门可能会直接与该名犯罪嫌疑人取得联系,要求其自行办理相关的手续,而并非一定要特意通知其亲属前往家中领取相关文件。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也有可能会主动与犯罪嫌疑人家属取得联系,请求他们的协助来完成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否需要有供担保人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对于已经受到刑事追究但尚未遭受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了预防其逃避侦查、批捕及审判工作,会要求他们寻找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开具具有担保性质的保证书,以便能够随时听候传讯。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实现途径主要有两种,即提供保证金或者寻找保证人,具体的实施方案则需交由司法机构自行裁定使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的人被打了怎么办
在被宣告实行取保候审期间遭受暴力袭击时,首当其冲的便是应当立刻向公安部门报案。这将由当地警方负责对此类暴力行为展开深入调查与妥善处置。从法律层面来看,实施暴力行为的嫌疑人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倘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受害的取保候审人员而言,必须尽快接受治疗,并妥善保留所有相关的医疗记录及证据。同时,务必向负责执行取保候审的司法机构如实汇报此一事件。如果暴力行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损伤,以至于影响到了取保候审的执行条件,那么司法机关很可能需要对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进行重新评估与调整。总的来说,针对此类暴力事件,我们应该采取合法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确保取保候审的相关程序不会受到任何不当干扰。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不预先通知亲属家中收取法律文书。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决策实施。决定后,相关部门可能直接联系犯罪嫌疑人办手续,非必要通知亲属。但特定情况下,相关部门可能会联系家属协助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