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起诉的基本条件都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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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满足这些条件:原告与这个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要明确被告的身份,诉求要具体并且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比如说在合同纠纷中,作为签约方如果因为利益受损想要起诉,那就需要明确对方的信息,然后阐述违约情况和赔偿要求,最后确认法院受理的范围,再向对应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起诉的基本条件都有什么

一、民事诉讼起诉的基本条件都有什么

在进行民事诉讼起诉时,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首先,原告须为与案件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法律权益关联的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具备法律地位的组织机构;

其次,原告还需提供明确的被告身份信息

再者,诉讼请求及其支持依据也应当具体详细,并且必须是在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范围之内;

最后,所涉及的争议事项应当归属人民法院主管审查并具有接受审理的权限。举个例子来说,如若您因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出现矛盾而欲提起诉讼时,由于您身为合同签订方之一,与纠纷事件有着紧密的利益关系,因此可以确认为原告的身份。

同时,您也明确了解到对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即是否具备明确的被告身份,并且能够清晰明了的阐述对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以及您期望获得的相应赔偿等具体要求(诉讼请求)。在此基础上,您应当确认该纠纷事宜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畴,并选择至具有相关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起诉后多久立案

通常而言,大部分案件都能够立即进行立案程序;而对于那些当场无法做出明确立案决定的案件,将会在此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十五天或者三十天里面进行最终的决定。其次,我国人民法院对所有依法应受其规范的一审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实施了立案登记制度。当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起诉或自诉申请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有诉状全部接收,并向提交者开具书面证明文件,同时标明收到时间。只要这些诉状及相关资料满足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便会当即正式立案。反之,如果申请不合乎法规要求,人民法院则需给出明确的解释。若原告或者自诉方递交的诉状及相关资料存在严重瑕疵,人民法院需要向他们提供一次性书面通知,告知他们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修改补充。在他们进行相应的修正之后,法院再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对于这部分人士,法院会在从收到他们补充的材料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审查期。如果在设定的期限内,他们还未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正,法院有权直接将诉状退回,纪录在案;但是,如果任何一方仍然决定继续提起诉讼或自诉,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不予受理或立案的决定。在经过充分的修改和补充之后,若诉状及相关资料依然未能达到法定标准,法院有权作出不予受理或立案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三、民事诉讼起诉费是多少

依据民事诉讼中所涉事宜的种类与涉案金额之异同,事例诉讼所需支付的手续费亦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对于财产事例而言,其诉讼费用在诉讼主张金额或价额基础上,依照比例分段累加计算缴纳。例如:索求金额未超出1万元者,每件须缴交50元诉讼费用;若索求金额介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2.5%的比例缴纳;若索求金额大于10万元且小于20万元,则需按2%的比例缴纳,依此类推。至于非财产事例,如离婚事例,每件需缴纳50元至3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而在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等特定事例中,每件需缴纳100元至5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此外,劳动争议事例每件仅需缴纳10元诉讼费用。关于管辖权异议事例,若异议未能成立,每件需缴纳50元至100元不等的诉讼费用。以上所述各项具体费用标准,均以法院最终发出的收费通知为准。

民事诉讼起诉需满足:原告与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身份,诉求具体且属法院管辖。例如,合同纠纷中,作为签约方因利益受损可起诉,明确对方信息,阐述违约及赔偿要求,并确认法院受理范围后,向对应管辖法院提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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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处理创业法律纠纷都有那些基本程序啊。
[律师回复]
一、人民收到当事人的诉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二、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限期补充证据,并将通知补证情况记录在案,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人民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的,应当将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四、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的,应当裁定驳回。
五、不予受理和驳回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的审判人员制作,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并由负责审查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行政案件不予受理、驳回的裁定书除应报庭长或者院长审批外,应由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六、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其中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应报审判长核准以及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七、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八、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
九、当事人的人民法庭,人民法庭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报庭长批准立案;人民法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及时填写收案卡片,报基层人民立案庭统一编立案号。人民法庭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原告坚持的,由基层人民立案庭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庭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交由人民法庭审理。
十、当事人不服
第一审裁判直接向
第二审人民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十
一、第二审人民立案庭收到第一审人民移送的上诉材料及一审案件卷宗材料,应当核对以下内容:
1、上诉状、有关证据及收据、一审裁判文书是否齐全,一审卷宗数是否与案件移送函标明的数量相符;
2、上诉人递交上诉状的时间是否在法定上诉期限以内;或虽然超过法定上诉期限,但是否提交了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的书面材料;
3、是否附有上诉案件受理费单据或者上诉人关于缓、减、免交上诉费用的申请。十
二、上诉人提出缓交、减交、免交上诉费用申请的,第二审人民应当负责审查,提出意见,由庭长或院长批准;未予批准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上诉人在指定期限内交纳;逾期不交纳的,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并将案卷退回第一审人民。十
三、第二审人民立案庭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移送的卷宗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二日内填写收案卡片,统一编立案号后,移送审判庭。十
四、应当由人民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可参照本节规定的基本程序执行。扩展资料: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如的裁判被上级撤销,当事人失去为某种诉讼行为的权利等。诉讼外解决民事纠纷一的方式程序性较弱,人民调解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则,仲裁虽然也需要按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但其程序相当灵活,当事人对程序的选择权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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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3、排期开庭。4、开庭审理。5、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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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第一审流程的基本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诉讼第一审流程的基本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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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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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程序条件中规定原告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向有管辖权的提起。民事诉讼程序的步骤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审程序: 2、经审查受理后将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基层人民 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 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 2、受理; 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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