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乃在刑事司法制度的框架之下,公诉机关(刑事诉讼中的公安机关)为了确保以犯罪嫌疑人为代表的被告方人员不会有逃避或者干扰司法调查、报告以及审理等行动的情况发生,同时也能够使他们在接到传唤时立即履行各项义务,因此向他们提出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保证金。这个保证金金额的设定,主旨在于充分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碑恶行所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严重性、情节的复杂性、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等多方面因素。
至于量刑金额,则通常是指犯罪行为所涉及的财产价值,这一数值将直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轻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可以退吗
按照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被取保候审者若能遵守刑诉法第七十一条所述各项规定,那么在法院终结其案件并签发了相应的法律文件之后,只需凭借法院解除取保候审状态的通知与相关法律文书,便可前往银行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司法机构对于某些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拘役释放策略,这种方式旨在保证公安机关能够顺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也便于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无需立即遭受羁押的前提下配合司法程序的运作。
当然,对于那些符合逮捕条件的嫌疑人或者被告,如果他们存在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妊娠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或者其所涉罪行相对轻微,均可考虑适用取保候审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几天退回
关于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时限问题,在原则上是取保候审程序终结之后,凭以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指定银行办理领取退还手续。值得一提的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履行取保候审期间无违反相关规定之行为者,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凭借上述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便可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然而,具体的退还时间还需视事例的审理进程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而定。若决定机关未能及时做出处理决定,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利向该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对于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曾违反相关规定的被取保候审人,在解除取保候审及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依法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银行将保证金全额退还。
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公安机关要求支付,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程序,确保随传随到。金额依据其社会危害、案件严重性、情节复杂性和可能刑罚综合确定。量刑金额则关联犯罪涉及的财产价值,直接影响刑罚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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