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怎么去劳动局告老板

最新修订 |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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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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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被公司开除想要去申诉,一定要先把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能够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收集好,然后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一份书面投诉。监察部门会调查你的诉求。如果是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需要先写好申请书,再把证据都附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劳动仲裁委员会。
被公司辞退怎么去劳动局告老板

一、被公司辞退怎么去劳动局告老板

若阁下遭公司解雇且欲提起劳工部门申诉,首先,务必拮取并整理有关您与该公司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之充分有效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薪资清单、工牌等。随后,您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递交一份书面投诉,进行详尽的情况介绍以及您的各项诉求。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对您的投诉事项展开深入调查研究。若您意欲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精心编写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二、被公司辞退赔偿金怎么算,怎么规定

关于被公司解雇后应如何计付相应赔偿金的问题,需基于解雇缘由做深入研究和评估才可做出合理判断。倘若该解雇行为被认定为非法行为,那么公司便负有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相反地,若被判定为经济性裁员,则公司仅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因劳动者的失误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予以解雇,公司无需向劳动者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然而,如劳动者在事件中并未出现过失,但是公司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进行解雇,此时,公司仍需向劳动者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经济补偿将按照员工在所在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个自然年就给予一个月工资的支付标准计算。若员工已经工作半年至一年,将视为一整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将计算为半个月的工资。对于薪酬较高的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支付将按照每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额度来计算,同时规定了经济补偿的年限不得超过最多十二年来限制。而所谓的月工资,在此处则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被公司辞退依据劳动法怎么赔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公司因各种缘由辞退员工所应承担的补偿责任,主要取决于辞退的具体原因和性质。举例来说,若涉及到无过失性辞退,例如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相关规定进行公司的重整程序,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遭遇严重的困境等特定情况时,企业有义务事先给予员工三十天期限的书面通知,或者在另行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前提之下,方可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还需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则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即每满一年便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补偿。然而,若公司的辞退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例如其辞退理由并不符合法定条件,那么就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在此种情况下,若员工的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公司仍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员工,则需按照一年的时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额。

如被解雇欲申诉,需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提交书面投诉。监察部门将调查您的诉求。若申请劳动仲裁,应撰写申请书并附上证据,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劳动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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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老板不发工资,应当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报警警察是不管的,这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范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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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辞职不批,可以告劳动局吗?问题解答如下, 无论什么原因,员工辞职只要按照规定办理即可,不需要单位批准。
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辞职即可,转正后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如果单位有意为难,则发快递到单位人事部,保留快递的底联,别忘了写清楚内容是:辞职信。
然后你只需要再做一个月就可以走人了,单位不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单位要承担责任!到期那一天你要求单位结算你的工资!
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你不用提前30天辞职,立即辞职即可。而且有这些情形的,你就算辞职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单位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自
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你懂这些,你看看单位还敢欺负你吗?我估计会求你了!所以认真学习下劳动合同法吧!
离职当天,单位需为你结算工资,如果单位拒绝,就带上你的辞职信底联、劳动合同等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另外,你进厂时交的100元是什么钱,可以讨回!工衣也不需要员工承担费用!你可以要求单位退回你这些钱。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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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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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面临着以下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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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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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辞退我,我向劳动局咨询后,老板又去回去上班,我不沒去,这个算是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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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局告老板要工资怎么办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到,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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