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解除协议的诉讼状,往往并不适用于对不动产所有权异议的登记环节。异议登记主要应用于不动产登记事宜中,旨在保障真實权利人之权益,避免不动产登记薄上所载明之权利人未经许可而擅自处置该类财产。
至于离婚协议诉讼状,则主要被用来启动离婚诉讼的法律程序,以解决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纠纷与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协议起诉要什么手续
1.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前往立案大厅递交材料以供审核。
若符合立案标准,法院会为您立案。
若您与配偶分处两地,那么诉讼申请需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男方所在地提出。
在递交离婚诉讼申请时,务必准备好以下档: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副本三份);
(2)本人户口本;
(4)结婚证。
2.在经过立案大厅审核并确认立案合规之后,法院会出具立案通知书。
请根据通知书上的金额缴纳诉讼费用(仅需50元),法院会正式开始处理您的案件。
3.立案庭收到案件后,将会把案件移交给民事庭。
此后,民事庭将会对案件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理案件后,会通过传票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参与诉讼。
同时,法院也会通知您按时参加诉讼。
5.当您和对方都到达现场后,法院将首先进行调解(此属必经环节)。
6.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会做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决定。
判决结果主要依据双方之间情感是否破裂来判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离婚协议起诉流程如何走
离婚协议形式的法律纠纷的法律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当事人需精心准备一份起诉书,详细书写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欲诉之事实和理由。接下来,当事人应积极搜集与离婚协议相关的各类证据,如离婚协议书、财产证明文件、涉及子女抚养权的相关证据等等。随后,当事人需将整理完备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在一般的情况下,离婚事例的管辖权归属于被告的住所所在地法院,但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常居地并不一致时,则按照被告常居地计算其管辖权归属。在法院立案成功后,将有专员负责安排将传票送达被告,同时也会为当事人预订开庭时间。进入法庭审理环节,当事人应有条不紊地清晰准确地表达自身的主张及提供的相关证据,从而配合法官做出公正的裁决。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在法律层面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婚姻解除协议诉讼状非针对不动产异议登记,后者专为不动产权利真实人设,防登记错误致擅处。而离婚协议诉讼旨在启动离婚程序,解决夫妻间离婚纷争。两者用途各异,不可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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