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请律师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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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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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劳动仲裁中,雇主一般要承担自身的律师费。不过,要是合同里说好了律师费怎么分,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要是劳动者胜诉,还能证明雇主有严重违法,那就可以让雇主分担甚至承担全部律师费。这样,费用分担就更灵活了,得看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或者法律规定。
劳动仲裁请律师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吗

一、劳动仲裁请律师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吗

在处理劳动仲裁纠纷的过程中,通常来说,聘请方需自行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然而,若双方在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中有明确的条款设定律师费的承担方式,又或是符合特定的法律规范,例如当劳动者取得胜诉并证实用人单位存有严重违法行为时,便有可能要求用人单位分担部分甚至全额的律师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二、劳动仲裁请律师费用是多少啊

关于劳动仲裁律师服务收取费用之标准:

首先,此类代理通常会依照诉讼标的额的规模大小进行计费。

具体而言,对于涉及财务资产类别的案件,若投诉标的低于人民币一万元整,则会收取费用1000元至2000元不等;

而当投诉标的高于一万元却未达十万元区间时,其收费则会在1000元至2000元的基础上按比例增加,比如按照5%到6%的比例计算。

此外,当投诉标的超过十万元却又尚未达到一百万元之际,收费同样将在原有基础之上按比例增长,不过,此次增长的比例会有所下降,大约根据4%至5%之间的比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种收费模式下,客户需要先行支付代理费用,即便最终诉讼未能取得胜诉效果,所缴纳的费用亦不会退还。

其次,办理涉及财务资产争议的法律事务,若律师事务所在与客户充分协商并获得其同意后,可实施风险代理的计费模式。

在这类模式下,风险代理费用将由委托方与律所共同商定,然而,最高收取的费用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投诉金额的30%。

这类收费形式,意味着律师事务所与客户需共同承担可能出现的风险,因此,假如诉讼结果未能达成预期,代理费用无需再行支付。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除了以上提到的律师代理费之外,在仲裁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例如交通费、邮递费和住宿费等等,无论最终诉讼结果如何判定,这些费用均需由客户自行承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三、劳动仲裁请律师一般多少钱律师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领域内,律师费用的收取往往依据众多复杂因素而定,诸如事例的繁杂程度、所涉数额之巨细、及律师的执业资历与社会声誉等多方面因素。一般而言,我们常见到的律师收费方式包括了按单案计费制、按所涉金额设定的固定比例收费以及时间计费的形式。其中,按照事例数量计费的标准可能从数千元人民币直至上万元不等;而如果采取按标的额设置一固定比例进行收费,则通常会参考相关规定,比如对于1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能按照8%至12%的比例收取,而对于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部分,则可能按照5%至7%的比例收取等等。至于时间计费的方式,每小时的收费标准可能在数百元人民币至数千元人民币之间浮动。然而,以上仅为一种大致的定价范围,实际收费情况还需要您与各律所及律师进行详尽的商议后再作决定。当您在挑选合适的律师时,除了关注其收费标准外,更应着重考察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处理劳动仲裁时,通常雇主需支付自身律师费。但合同中若明确律师费分担方式,或依法律规定,如劳动者胜诉并证明雇主有严重违法,可要求雇主分担乃至承担全部律师费。这样,费用分担更加灵活,依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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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要求重新仲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可以要求重新仲裁。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对该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申请撤销该裁决,或者请求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定。但是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证明有法律规定的撤销仲裁裁定,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定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故此,裁决书已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执行。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呢?只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1)申请撤销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仲裁法》第60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6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注:民事诉讼法已经修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朋友的公司到现在都发工资,所以请问一下有关于 劳动仲裁仲裁请求是怎么样的?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律师回复]
(一)社保方面
1.补缴社保
劳动者请求补缴社保,仲裁委、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注意:
(1)劳动者不愿意购买社保(签了承诺书),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经将社保单位应缴部分作为工资一同发放的,劳动者事后以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保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不支持经济补偿。
但劳动者事后反悔在合理期间内要求用人单位购买社保,用人单位拒不购买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省纪要第25条)
另外,承诺书中约定由用人单位将社保用人单位需要缴付的部分以工资方式发到劳动者手中,且用人单位能够证明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买社保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退还该部分“工资”。
(2)劳动者可以单就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仲裁,待裁决或判决生效后,劳动者可以凭据生效文书到社保局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2.支付社保待遇
由于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保,发生工伤、非因工患病、生育等情况,而导致劳动者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二)违法约定试用期并已实际履行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举例,一年的合同可以有两个月的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
2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且已经实际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无需再行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间的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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