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赔偿标准,乃是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中,用以明确判定侵权方需向商标权利人支付赔偿金数额的基准原则。在具体计算过程中,往往会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例如侵权行为的严重性、持续时间、造成的损害结果,被侵权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以及侵权方的主观过失程度,乃至商标权利人为阻止侵权行为而付出的合理费用等等。此种赔偿标准的设立初衷在于弥补商标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同时也有望对不法行为发挥一定制约和威慑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商标法侵权如何去处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在处理涉及商标权侵权的案件时,必须遵循商标法中的相关规定。首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需要积极干预制止侵权行为的进行,同时根据侵权主体的具体违法事实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决定采取何种措施。比如,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查封或销毁侵权商品以及用于生产这些商品和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主要工具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商标法》中第六十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如果经确认侵权行为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行使职权,命令侵权主体立即停止所有侵权行为,并且如有必要,将所涉及的侵权商品与道具进行扣押和销毁。对于存在违法经营额超过五万元这类情况的侵权主体,还将会面临处以违法经营额至少五倍的罚金。但如果没有产生非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低于五万元的,也会被要求支付最高不超过二十五万元的罚金。此外,对于那些在过去五年之内涉嫌实施过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是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侵权主体,为了维护法律尊严,非但不能从轻处罚,反而常常会受到更加严格的惩罚。至于那些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商品却不知情的商家,只要能证明他们是从正规渠道获得商品并能表明来源的,依然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其停止销售活动。《商标法》第六十条【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三、商标法侵权赔偿标准规定是多少
关于商标侵权赔偿标准的具体计算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根据权利人因遭受侵权而实际造成的损害来确定赔偿金额;其次,若实际损失确实难以准确评估时,也可以根据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获取的收益作为参考依据;再次,当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者的获益均无法精确衡量时,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用的适当倍数进行合理估算。
对于那些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赔偿金额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基础上,再增加一至五倍。
此外,赔偿金额还应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成本。
若前述所有方式仍无法确定具体赔偿额,则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作出裁决,最高可判处不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商标法侵权赔偿标准,旨在商标侵权案中明确赔偿额,综合考量侵权严重性、时长、损害、商标知名度、侵权方过失及权利人维权费用等,旨在补偿权利人损失,并对侵权行为形成制约与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