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有哪几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在孕妇妊娠期间提出解雇的行为被视为无效解除劳务合同,孕妇完全有权利要求企业恢复继续执行原劳务合同,也可以选择向企业索取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为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在确定经济补偿金额时,将参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在职时间计算,每服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正常薪酬作为补偿,但是如果劳动者的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则可以按一年计算;若是服务期未达到六个月的,那么劳动者仅能获得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怀孕期间,职员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在这个特殊阶段,企业无法任意解雇员工。百分之百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是在员工坚持要求或因劳动合同已无法再执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必须继续履行。而对于那些主张劳动合同必须执行的员工,用人单位同样需要尊重他们的决定并切实履行相应义务。如果用人单位在这个过程中违反了任何针对劳动合同的规定,导致员工的受损权益,他们将面临支付赔偿金的严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公司辞退孕妇应该怎么赔偿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司因各种原因决定辞退孕妇这一特殊人群被视为违法行为,即对其施行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措施。
作为受害者,孕妇有权选择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或者向其索取相应的赔偿金予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而这笔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就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来进行双倍计算。
换言之,就是在原有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再乘以2。
至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设定,依据法律规定,应按照员工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来决定,只要超过一整年,就得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月数的基本工资,如果服务时间少于一年但是大于6个月的话,则按照一年的劳动期限来计算;反之,如果服务时间不足6个月,那么就只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然而,如果孕妇因为严重违背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况而遭到解雇,那么公司将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然而,孕妇的身份本身并不能成为公司合法解雇的理由。
法律禁止企业在孕妇孕期解雇,孕妇可要求恢复合同或获双倍经济补偿。补偿按在职时间计算,每满一年补偿一月工资;超六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不足六月补半月工资。此举保障孕妇权益,确保公平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