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款谁发放

最新修订 | 2024-10-06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进行房屋征收和补偿的过程中,补偿金的发放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根据相关规定,地级市、县(区)政府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负责发放补偿金,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实施单位来处理征收与补偿事务。不过,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有一个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受托单位必须坚守非盈利原则,不能借此谋取商业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征收补偿过程的公正透明。
房屋征收补偿款谁发放

一、房屋征收补偿款谁发放

关于房屋征收补偿金的发放事宜,根据现行相关法规规定,通常由各地级市及县(区)级政府设立的专门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执行。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亦可委托符合条件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全面承担起包括征收与补偿在内的各类具体事务处理工作。不过,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这些受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必须严格遵循非盈利性的原则,不得将其作为谋求商业利益的手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房屋征收补偿怎样申请行政复议

您如果对于相关部门所做出的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感到不满,向上一级政府机构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房屋征收补偿方面的行政复议流程如下:

首先是申请环节,然后进入审核阶段,接着是文书送达环节,以确保相关文件,例如申请书副本和裁决书等都能够准确无误地送至当事人手中。

最后则是执行程序,一旦裁决书生效,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需要严格按照裁决结果开展相关工作。

以下是可能引发您提起行政复议的一些情形:

(一)倘若您对国家机关针对您的行为所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表示异议;

(二)若认为相关部门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您构成了侵害;

(三)如果你对行政机关就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持有异议;

(四)如果您认为行政机关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存在不当;

(五)当您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您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时;

(六)在您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

(七)当您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产、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时;

(八)如果您认为行政机关应为您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审批、登记有关事项,但却未依法办理;

(九)当您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而彼方却没有依法履行的时候;

(十)当您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却未依法发放时;

(十一)如果您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到了您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可以贷款吗

就普遍情形而言,依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本身是无法直接申请贷款的。各大金融机构往往更加偏向于接纳那些具有明确产权以及可评估价值的抵押物,举例来说,即为已依法获颁房产证的商业用房或住宅用房等。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仅仅是针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补偿安置问题所达成的一份承诺,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权益能否得以最终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仍充满变数,同时也未必能够提供足够的产权证明文件以满足贷款机构的严格审核要求。尽管如此,假如在安置过程中,您已经成功取得并拥有具有明确产权证明的安置房产,而且该房产亦能满足各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那么便有可能将此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相应的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总的来说,仅凭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本身是很难顺利申请贷款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以及各大金融机构的具体规定进行综合考虑与判断。

房屋征收补偿金发放依规由地级市、县(区)政府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亦可委托合格实施单位处理征收与补偿事务。重要的是,受托单位需坚守非盈利原则,严禁借此谋求商业利益,确保征收补偿过程公正透明。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征收补偿款谁发放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3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6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3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6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1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0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5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5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3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屋征收补偿款谁发放?
房屋征收补偿款是由作出征迁决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发放。补偿的具体的费用内容包括有房屋的补偿费用,房屋的装修费用,安置费用,还有就是困难补助费用和奖励费用等。安置人员费用应当是根据安置人数来确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放弃产权有什么好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拆迁可以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我国征地补偿款由谁发放?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主体为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户要求当地政府或占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的要求是错误的,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拆迁中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征收拆迁中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被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提起的是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来承担,有义务在诉讼中举出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否则其要承担败诉的后果,无需原告证明被告的行为违法,就可以直接判决被告败诉。因此,被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应由拆迁主管部门承担举证责任。
未经行政裁决能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吗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城市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必须作出书面裁决并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拆迁中哪些情况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房屋拆迁中,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二种情形: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谁发放?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当由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评估机构发放,政府在对当事人的的房屋进行征收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后,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合法的鉴定和评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请问一下关于征地补偿款发放主体是谁
[律师回复] 征地补偿款发放主体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征地补偿找谁发放流程是什么
1、应由当地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补偿费。2、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征收与城镇房屋征收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补偿方面: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其补偿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距,集体土地的征收主要是参照《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当然补偿主要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固两者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上的征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和房屋本身的补偿,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这四类。对房屋的补偿一般仅以重置成本为标准,那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比,集体土地征收获得的补偿数额明显要低一些。
在集体土地征收时,如果被拆迁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采取裁决的方式解决补偿纠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但对于征收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不管是国有土地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能随意或是恶意降低被拆迁人的补偿,必须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由谁发放
对于征地补偿来说,大家在实际生活中接触的较多,因此对于这类问题也就有一些了解,但是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我们多数情况下,还是依据有关规定来维护自己合法利益,那么,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由谁发放呢?小编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解答。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适用) 房屋征收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县街道办事处 协议签订后只盖了街道办事处一个公章没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章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土地收储:指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动用国家优先购买权力,对流入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通过土地整理后作为储备用地的过程。
土地收储就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顺应“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需要所进行的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 应该说,这几年来,通过实施土地收储及招拍挂,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土地征收的补偿办法: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照该
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倍数进行计算,补偿倍数最高不得超过30倍。2010年起各地开始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应按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
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地农户可以从公告上了解相关情况。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按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要履行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充分听取被征地村民组和民户对征收土地方案的意见,确认方案有关内容。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国家制定了征地监管相关政策,建立了征地工作指导、监督和定期专项检查等机制。同时,严格审查征地报批资料,对征地批后实施动态监管,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
额到位,防止拖欠、截留、挪用、贪污征地补偿费,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在被征地农民安置方面,有关规定明确要求,除货币补偿安置外,可采取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等多种途径妥善安置被征地农
民。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份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性文件。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36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产增值税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怎样的房屋买卖才征收这个税?有谁晓得?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其中,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契税和印花税。、度假村、酒店式公寓以外的居住用住宅。个人转让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凡居住超过五年的(含五年)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税附加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3%。5、印花税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征税项目,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计税贴花。房地产证按件贴花5元。6、契税按规定契税应由买方缴纳。契税应纳税额根据房屋成交价格和税率计算征收。税率具体规定为: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4%税率征收。个人首次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按3%税率减半征收;大于140平方米的,按3%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名下已有住房,再次购买按照3%征收。7、除了上面介绍的几大税种,在二手房交易中还会产生一些费用,比如评估费(最高为千分之五,买方负担)、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10元,买方负担)以及中介费(买卖双方共同负担)等。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房产增值税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怎样的房屋买卖才征收这个税?有谁晓得?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其中,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契税和印花税。、度假村、酒店式公寓以外的居住用住宅。个人转让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凡居住超过五年的(含五年)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税附加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3%。5、印花税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征税项目,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计税贴花。房地产证按件贴花5元。6、契税按规定契税应由买方缴纳。契税应纳税额根据房屋成交价格和税率计算征收。税率具体规定为: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4%税率征收。个人首次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按3%税率减半征收;大于140平方米的,按3%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名下已有住房,再次购买按照3%征收。7、除了上面介绍的几大税种,在二手房交易中还会产生一些费用,比如评估费(最高为千分之五,买方负担)、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10元,买方负担)以及中介费(买卖双方共同负担)等。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房产增值税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怎样的房屋买卖才征收这个税?有谁晓得?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其中,卖方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契税和印花税。、度假村、酒店式公寓以外的居住用住宅。个人转让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凡居住超过五年的(含五年)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税附加城建税是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3%。5、印花税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征税项目,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计税贴花。房地产证按件贴花5元。6、契税按规定契税应由买方缴纳。契税应纳税额根据房屋成交价格和税率计算征收。税率具体规定为: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4%税率征收。个人首次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0平方米按3%税率减半征收;大于140平方米的,按3%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名下已有住房,再次购买按照3%征收。7、除了上面介绍的几大税种,在二手房交易中还会产生一些费用,比如评估费(最高为千分之五,买方负担)、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10元,买方负担)以及中介费(买卖双方共同负担)等。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房屋征收补偿款谁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