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复核会增加责任吗
若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经过复核后仍然存在疑虑和不满,其处理方式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首先,可向具有法定权限的相关政府机构或职能部门申請行政监督;
其次,根据我国国务院颁布施行的相关行政法规规定,公民享有合法的权利进行活动,向紧急事态下的政府提出书面诉求;
最后,若是觉得更新后的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尚待商榷或是缺乏合理性,还可以透过诉讼的法律途径,请求司法审查并撤销或变更先前由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责任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下面介绍以下各个阶段救济途径。
第七十五条
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受理复核申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法院。
受理复核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相关人民检察院。
第七十六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对事故认定复核不服能不能起诉
在该情境下,涉案者即便对于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持有异议,亦无法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归属于程序性事项范畴,并不具备实质性的行政效力,故而不能诉至法院要求司法审查。
但此种情况下,当事人仍有权利向有权机关或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其进行行政监督和干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对事故认定不服的多长时间申请复议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的个体,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提出复核申请。在撰写复核申请时,应当详细明确地表达自己的复核请求以及相关的理由与证据。倘若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复核申请,那么这份事故认定将视为具备了法定的法律效应。在此期间,如有新的证据能够有力地推翻原先的事故认定结论,也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作为其复核申请的支撑依据。总的来说,应尽量准确把握时间,并充分筹备所需的相关资料。
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一定会加重责任。如有疑虑,当事人可向相关政府机构或职能部门申请行政监督,或依法投诉,提出书面诉求。如认为复核结果仍不合理,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司法审查,撤销或变更先前责任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