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嫁出去的女儿有权继承娘家财产吗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的是,出嫁之女同样具备继承娘家财产的法定权益。无论该女子是否已经步入婚姻殿堂,均属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与其他同胞兄弟同等享受继承权待遇。关于“出嫁女不得继承双亲遗产”的观点,仅为农村传统观念,并无法律条文予以支撑。尽管女性在婚后自动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索求权利完全可行,此举实则表示其自愿终止自身享有的继承权,而并非意味其失去了这一固有权益。
然而,倘若父母早已离世多年,遗产已由其他继承人瓜分殆尽,即便已离家多年的女儿回到家中主张继承父母遗产,也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嫁出去的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吗
作为婚姻配偶,已婚之女有承担赡养双亲的责任与义务。
依照我国《民法典》之规则,成年亲子对其父母负有赡养、照顾以及庇护的责任。
在此情况下,赡养责任不仅局限于直接血缘关系的父/母或晚辈,而且也延伸至有经济能力且适宜的孙辈及外孙辈。
在直系长辈的子女过世或者无能力继续抚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他们亦需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因此,嫁出门的女子同样具备为其父母提供生活支持与照顾的职责。《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三、嫁出去的女儿田地怎么判
在中国大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实践上,常常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的。涉及到已婚的女性家庭成员是否有权或者有资格继续持有并享有原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相关权益时,需要全面严谨地考虑各种复杂因素。首先,需要关注该女性在所新的户籍所在地是否获得了相应的土地承包权。如果尚未获取,那么其在原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占有的份额应当得到妥善保留。此外,还需考虑当地的村规民约,然而,村规民约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当出现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等确凿证据,明确权利归属。总而言之,对于此类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已嫁女儿有继承娘家财产的权益,她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他同胞兄弟享有同等继承权。传统上认为“出嫁女不得继承双亲遗产”的观点无法律支持。但如父母已去世且遗产已分配,女儿要求继承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