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变更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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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的变更主要是对撤销和强制措施进行调整。撤销的原因通常是案件调查已经完成,嫌疑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强制措施的调整则是因为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规定,或者出现了新的情况,比如案情发生变化,导致他不适合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可能会面临更重的刑罚。
取保候审变更有哪些

一、取保候审变更有哪些

取保候审变更的内容主要分为两类,即取保候审的宣告撤销以及对其实施的强制措施做出相应的调整。

在取保候审宣告撤销方面,具体原因可能包括相关案件已经圆满完成调查工作,不存在需要负有刑事法律责任的问题等等。

而在涉及到对实行强制措施进行调整的环节中,这可能源于被执行取保候审人员未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或出现了新的情形,这些情况使得他们不再适合继续接受取保候审,例如案情发生巨大变化,面临着可能被判定承担较为严重刑罚责任等现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变更后可以撤销吗

确实如此。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注销取保候审。若公安部门发现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施加的强制措施欠妥当,自然有权力及时取消或是变更原先的决定。取保候审实际上是负责执行的机构为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项暂时不对其实行拘役处理方式。《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三、取保候审变成在逃人员怎么办

事例处于取保候审期内却转换为在逃人员,这种情况严重性不容忽视。首要任务便是公安机关将全力以赴地展开对这类在逃犯的抓捕行动。对于这些被通缉者而言,尽早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不仅有利于后续妥善处理,而且符合法律规定。从法律角度来看,若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内逃避责任追究,就会被视为违反相关规定,可能引发更为严厉的刑事法律后果。一经捕获,先前可能适用的从轻情节很有可能不能再被考虑,反而有可能加重惩罚程度。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逃人员的亲属能够积极引导他们认罪伏法、悔过自新,同时寻找专业的律师顾问,由律师协助他们与司法部门进行有效沟通,以最大化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更理想的处理方案。总的来说,主动投案归案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取保候审的变更主要涉及撤销和强制措施调整。撤销原因可能是案件调查结束,无需刑事责任。强制措施的调整,则因被取保人违反规定或新情况出现,如案情变化导致其不宜继续取保,或可能面临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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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4、被取保候审人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5、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6、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未逮捕,疾病症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子女)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变更刑事拘留要拘留多久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4、被取保候审人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5、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6、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未逮捕,疾病症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子女)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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