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当被告人被判定为实刑之后,仍然需要履行个人赔偿义务。
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并非是互相关联或者互为消长的关系,而是各自独立并行。
即便被告已经被法庭裁判定罪并给予有期徒刑这样的实刑,但针对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比如医疗费用、陪护费用、误工费用等等在内,他们依然有权利向肇事者提出赔偿请求。
这不仅是对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补偿,同时也是肇事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肇事罪逃逸致重伤怎么判
在肇事逃逸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程度严重的情况下,该行为已经达到了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标准,应被判以至少三年且至多七年的有期徒刑。
本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交通肇事罪”这一罪名。
其内容包含了对以下行为的定性和量刑建议: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因之导致重大事故产生,致使他人身体受到重伤、死亡,或造成公共财产破坏或私人财产重大损失等情况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处罚。
如果交通运输责任方在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并具有特别恶劣的犯罪情节(如妨碍调查取证、抗拒刑事追责等),则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而对于逃脱事件直接导致死伤者死亡的情况,将面临更长时间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后果。
然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尽管在某些情况下,相较于常规的监禁刑罚,缓刑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罪逃逸致重伤并不符合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因此,此类案件不能被判定为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交通肇事罪最轻处罚结果是什么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之中,交通肇事罪所面临的最轻惩罚结果,很可能便是给予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倘若犯罪嫌疑人的情节较为轻微,例如主动投案自首、迅速积极地赔付给受害者或其亲属并获得了后者的理解与原谅等等,那么在法院进行量刑裁决的过程中,这些减轻处罚的情节将会得到充分的考虑和权衡。
在实际事例中,如果交通肇事仅仅导致了轻微的财产损失,并且行为人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同时还展现出了深刻的忏悔之意,那么他/她便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甚至是被宣告无罪释放。
然而,具体的处罚结果,必须要结合事故的严重性、所造成的损失、肇事者的过失以及事后的表现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与预测。
交通肇事被告人被判实刑后,仍需赔偿受害者损失。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并行不悖。即使罪犯已服刑,受害者仍有权要求赔偿医疗、陪护、误工等费用,以弥补损失并体现肇事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