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得以续期,其背后可能存在诸多因素。
例如,案件情况错综复杂,尚需进一步深入调查并搜集相关证据,以便明确犯罪事实以及嫌疑人应承担的罪责。
亦或是由于新证据的浮现,使得原有取保候审期限无法满足案件处理所需时间。
然而,续期并非任意为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程序与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第一次去检察院干嘛
在进行取保候审初次前往检察院的过程中,您可能会面临讯问环节。
关于这一问题,我想在此稍作解释。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它主要应用于特定类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上。
具体而言,这些人士在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相关司法机关需责令他们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传随到,禁止其自由活动或是暂时解除其已经被限制的自由。
然而,我们也需要了解,适用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其次,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引发社会隐患的;
然后,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便或在此基础上处于哺乳期的怀孕者或哺育幼儿的女性来说,也可以进行取保候审而无需担心产生社会危害。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未结束,此时也需要采用取保候审这种方式。
另外,关于取保候审的操作流程,您也需要有所掌握。
首先,需要申请取保候审。
对于任何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和近亲而言,都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特别地,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捕,那么他们所雇佣的律师也是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的。
当然,申请取保候审是必须通过书面文件进行的。
接下来就是等待决定的阶段。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的7个工作日内会做出是否批准的回复。
如果决定对某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则需要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订《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要求该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荐保证人或缴纳足额保证金。
如发现申请人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会拒绝取保候审。
如果拒绝了申请,相关机构就会告知申请人,同时详细解释拒绝的理由。
此外,如果案情需要,司法机关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取得保候审措施。
再者,取保候审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
在实际执行中,公安机关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头传达《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要求他们签字或盖章,告诚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的规定。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之人只要没有违反法定条件(符合第56条规定),并且在取保候审期结束之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会把保证金退还给他们,并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最后怎么办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实际情况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措施,但并不等同于事例的最后处置结果。在此过程中,嫌疑人(注:被取保之人)需严格遵循有关的规定与要求。通常情况下,事例还需持续进行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若侦查工作结束之后,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足,便会将事例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经过检察机关的仔细审查,如认为应当对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将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进入法院阶段后,法院将依据事例性质及其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若法院判定被告人有罪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则有可能撤销先前所有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实行刑罚的执行;反之,若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那么取保候审措施将自动失效。另外,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同样也会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满可获续期,背后缘由多样。案件复杂度高,需深化调查取证,以清晰界定罪行与责任归属。同时,新证据的出现亦可能延长处理周期,原定期限难以满足需求。因此,续期旨在确保司法公正,给予足够时间彻底查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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