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犯罪嫌疑人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然而,即便罪犯得到了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仍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刑事诉讼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逮捕。
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会导致取保候审后不予批捕:首先,犯罪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犯罪事实,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再次,犯罪嫌疑人具备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例如主动投案自首、检举揭发他人罪行等;
最后,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老年人或是身患严重疾病等特殊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好找工作吗
通常来说,涉及到是否寻找工作这方面,取保候审政策处理得当的话,对于聘用人员并无不利影响。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采取此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只需要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即可。
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被取保候审者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地区;
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改变,也应当在得知信息的二十四小时内立即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法律规定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若行为人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行为且其情节较为轻微者,我们将对已缴纳的保证金做出相应的处罚——没收其中一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同时,针对不同情况,我们将要求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书面悔过,并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对其实施逮捕。
然而,如果行为人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那么我们将依法对其进行逮捕。
对于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需要对其实施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我们有权先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会根据行为人的违规性质、情节及其对案件侦查、起诉及审判所产生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评估并决定具体的处理方式。
符合法定条件犯罪嫌疑人可获取保候审批准,但司法机关仍可进行刑事诉讼包括逮捕。通常证据不足、情节轻微危害小、嫌疑人有从轻等情节、嫌疑人属特殊群体等情形,会导致取保候审后不予批捕,不过即便取保,司法程序仍可能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