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三个要件包括几种
构成合同诈骗罪需符合以下三个要素:第一,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应有非法占有的明确意图;
第二,其具体行为表现为在订立、履行各类合同的整个过程中采取了欺骗他人的作法;
第三,所涉诈骗金额必须达到较大的标准。
其中,所谓的“非法占有”是指犯罪嫌疑人原本就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意愿,或者是将从合同中获取到的财产用于进行违法活动等情况。
而“诈骗行为”则涵盖了诸如编造虚假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多种手法。
至于“数额较大”的认定,则需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来加以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是怎么成立的
在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要素上,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犯罪客体,即本罪所涉及的对象是财产所有权益以及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其次是犯罪客观方面,具体而言就是在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段,非法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再次是犯罪主体,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最后是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退赔范围规定是什么
在涉及到合同诈骗罪的法律问题中,我们必须要明确的一点是,退还赃款往往涵盖了犯罪所获得的财产以及由这些非法所得产生的收益。更详细地说,退赔的范围应该涵盖由于犯罪行为而给受害者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象是被骗走的物品、资金等等。在衡量退赔金额时,应当以受害者实际损失为准绳。当犯罪者曾有过部分退还行为后,那么尚未退还的那一部分仍然需要他/她继续予以退赔。值得强调的是,无论是由于犯罪行径产出的利息、提成之类的收益,也应该列入退赔的范畴之内。在此方面,当犯罪者将赃物挥霍、转移或者刻意隐藏,从而使我们无法精确计算退赔金额时,司法机构会紧密结合事例的详细情况,慎重权衡众多因素,来做出相对公正和平稳的认定与裁决。
构成合同诈骗罪要符合三要素:一是嫌疑人主观有非法占有意图,即无履行能力或意愿或用于违法活动;二是在订、履合同中有欺骗行为,如编造虚假事实等;三是诈骗金额达较大标准,其认定依相关司法解释。只有同时满足这些要素才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