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之后案件是否得以撤销,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并无固定的期限规定。
若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或案件证据存在不足之处,那么他们便有权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代表着案件将毫无疑问地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取保候审能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虽然可以外出,但应事先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被实施取保候审的涉嫌刑事犯罪者以及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循未获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属的城市或地区的准则。
同时,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可依据具体案件实际情况,责令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护照及其他所有出入境证件、驾车执照等相关物品提交给执行机关保管。
在此期间,他们需遵守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如果他们居住地、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在二十四小时内立即通知执行机关;
(3)在接到传唤命令之后要迅速到位;
(4)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证人提供证词;
(5)不能销毁、伪造相关涉案证据或者串通供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在指定人员在获准保释期间再次触犯法律,情节更为恶劣,首先,先前所获得的保释资格随即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更加严格的刑事拘押或者逮捕等强制措施。这些新近涉及的违法行为将和原来涉及的案子合并在一起处理,被告人需承担多次犯罪行为的罚款以及监禁职责。司法机构将会全面评估所有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对自己罪行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决定最终的量刑结果。面对这样的情况,被告人的境遇无疑将变得更加艰难。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的社会危害性较高,有可能在量刑过程中受到更重的惩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人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诚实地交代自己的罪行,以便争取到从轻发落的机会。
取保候审之后案件是否得以撤销,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并无固定的期限规定。若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或案件证据存在不足之处,那么他们便有权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代表着案件将毫无疑问地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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