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接受刑事拘留期间,一般情况下,其亲属将会收到相关通知。
当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举措之后,警方应于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亲属传达此信息。
然而,若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因其有可能影响案件的侦办工作,则可不予通知。
待此类情况消除后,警方必须尽快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至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期间怎么判刑的
在中国司法系统中,因涉及刑事犯罪而被公安机关实施拘留后,通常情况下在七个月左右会对嫌疑人进行判决。然而,这只是一项常规性的平均数据,具体的拘留期限直至审判结果的时间长度还受到多种可能影响因素的制约,并不具备固定性。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便是警方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其侦查阶段的工作进度,以及案件真实情况的复杂程度。对于相关法律细节,可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详细规定。该条款指出,公安机关若判定某位被拘留人员需入狱服刑,应在拘留行为发生之后的三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在此种特定情况下,提请审批的活动时限可以予以适当延长,最多可增至一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进一步延长至30天之久。而后,人民检察院应在其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逮捕申请后的七日内,予以批准逮捕或否决逮捕的决议。如检察机关否决了逮捕请求,那么公安机关须按通知内容立即释放嫌疑人,同时也要将执行情况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报。对于那些仍需继续开展侦查行动,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将依法受到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限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涉及到刑事拘留在内的司法阶段,律师是被允许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的。
刑事拘留,亦称预审,是由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等审问机构依据自身权限,在处理直接受理的事例过程中,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刑事犯罪嫌疑者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关于律师访问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将有助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律师凭借三种证件,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便有权利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获取与其事例相关的详细信息。
然而,在进行会面交流时,必须遵循看守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操作规范。
犯罪嫌疑人接受刑事拘留期间,一般情况下,其亲属将会收到相关通知。当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举措之后,警方应于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亲属传达此信息。然而,若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以及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因其有可能影响案件的侦办工作,则可不予通知。待此类情况消除后,警方必须尽快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至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