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之后,若最后被判定为无罪,该当事人是享有获取赔偿的权益的。
事实上,取保候审仅作为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而并非意味着被取保之人具有犯罪行为。
若经最后裁定确认为无罪,那么由于取保候审给当事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或不良影响,其均应有权要求予以补偿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取保候审要经过什么程序
在实施取保候审方面,需要遵循如下的复杂流程:
首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数亲属,或者是由被告人聘请的律师,都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接着,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应当于七日内以书面方式做出是否同意的回复。
而在正式实施取保候审的时候,需要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展示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要求其本人亲自签收或者加盖印章,以便告知他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所要遵守的各项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对于具有下列这些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二)预计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最长为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区域;倘若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改变,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此外,在接到传唤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调查。如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办案机关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应当立即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若需继续进行侦查、审理工作,则有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期限的设定,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同时也能有效地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后,若终判无罪,当事人有权申请赔偿。此措施仅为刑事诉讼中的临时强制手段,非定罪依据。一旦确认无罪,当事人可就取保期间遭受的损失与不良影响,提出补偿与赔偿要求,以恢复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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