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下个步骤是啥

最新修订 |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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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案件仍会深入调查。如果调查结束,公安将把案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仔细审查,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就会提起公诉;如果情节轻微,依法可免刑,也可能决定不起诉。案件到了法院,会依法公正审判。
取保候审后下个步骤是啥

一、取保候审后下个步骤是啥

在被实施了取保候审之后,该刑事案件将会持续展开进一步的调查行动。

若侦察工作圆满完成,相关公安机关便会把此案提交给检查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在此过程中,经由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核,如发现案件中的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足,那么他们就会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

反之,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涉案人员的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依据现行刑法的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免除刑罚,那么他们也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当法院接收到案件并开始审理时,他们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公正的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有什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然而在采用取保候审等方式进行关押时,不会对公众安全造成实质性威胁;

再者,如果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被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结案,那么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此外,如果被告人因身体疾病问题而无法生活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甚至正给宝宝喂奶的哺乳期母亲,若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未必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话,同样可以提出取保候审请求。《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一般多久会结案

关于取保候审的结案时长问题,并无统一界定的绝对时间限制。事例的复杂性、相关证据搜集状况以及其他诸多内在与外在因素都将对其产生影响。通常来看,较为简单的事例可能在短短数月之内便能得以完满解决,然而对于那些复杂程度较高的事例,耗时甚至可能超过整整一年之久。在此过程中,司法机构仍然需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持续推进事例的调查进程以及审查起诉及审判工作。若调查进展顺利,相关证据充足,那么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通常需要约1个月的时间,而对于重大且复杂的事例,这一期限还可适当延长15天。至于法院审理阶段,若采用简易程序,则应在受理事例之后的20日内完成审判工作,如涉及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事例,则可延长至一个半月;反之,若采用普通程序,一般应在受理事例之后的2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不得超过3个月。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经过上级法院的批准,上述期限也可适当予以延长。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结案时长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取保候审后,刑事案将深入调查。调查完结,公安将案卷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严审后,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将提起公诉;若情节轻微,依法可免刑,可决定不起诉。案件至法院,将依法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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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在哪个步骤中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不同诉讼阶段可能适用的措施。它允许嫌疑人在不被拘留的情况下参与诉讼,但需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确保随传随到。这一措施的实施需遵循法定流程,并在特定时间节点进行申请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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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再审步骤与二审步骤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再审步骤与二审步骤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再审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一)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
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提起上诉而开始,即
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只能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只有人民和人民检察院才能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二)提起方式不同
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再审程序的提起方式比较复杂,当事人向人民申请再审的,应提交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
(三)提讼的时间要求不同
上诉要受上诉期限的限制,且期限较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四)审理的对象不同
第二审程序是当事人因不服一审未生效裁判,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而发生,所以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而再审程序的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和稳定性,对、当事人和社会都具有约束力,任何人都无权改变。只有当人民、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或者当事人依法申请再审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才能对该判决、裁定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五)审理的理由不同
二审案件审理的理由是对
第一审人民未生效裁判不服,请求二审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判。再审案件的审理的理由是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为了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确保案件的质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采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六)适用的程序不同
二审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只能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对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可以迳行判决、裁定。再审没有设置专门的审判程序。对再审案件的审理,不是适用第一审程序,就是适用第二审程序。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审理第一审案件只能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第二审案件只能适用第二审程序。对再审程序,不论适用一审程序还是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应当一律开庭审理,不得迳行判决。
(七)审结期限不同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人民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在3个月内不能结案,需要延长审结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第二审人民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人民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结期限,不能延长。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分别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限确定,审理期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八)裁判的效力不同
按第二审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再行上诉的终局裁判。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均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按一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在上诉期间内暂不生效;按第二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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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需要几个步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经司法机关严格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如果准予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会公开宣读决定书,并送达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找到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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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何进行取保候审的步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的程序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名。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纳保证金。决定机关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并告知执行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人民同意。以保证人方式保证的,还应当将取保候审保证书同时送达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期报告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
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侦查或者审查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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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开庭几个步骤
解除取保候审后,法院会开庭审理案件。开庭前,法院会发传票通知被告和律师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双方需要做好应诉准备。 开庭时,法院会先确认纪律和双方的身份。在调查阶段,公诉人会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可以进行陈述。然后,双方会进行质证,就是互相核实证据。 在辩论环节,控辩双方会深入讨论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最后,被告人可以再次陈述自己的意见。法庭会对案件进行评议,然后宣布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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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怎样办理取保候审的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弟弟涉嫌一起行贿案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已经一个多月了涉嫌金额8万元(是被陷害的具体案由不在叙述了)我弟弟始终不认罪可是我弟弟有牛皮癣特别严重面积达90%往年的秋天都要住院治疗现在在里越来越严重医生前几天打电话说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有可能转化为皮肤癌.鉴于这种情况我弟弟能取保吗程序怎么走啊请高人指点清楚本人不胜感激.
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的程序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第十三条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决定重新交纳保证金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十五条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第十六条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第五十八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审步骤开庭步骤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二审步骤开庭步骤是怎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程序开庭步骤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
第二审人民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
第一审人民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或上级人民提出上诉;二审审查一审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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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在哪个步骤里
取保候审是刑事司法程序中广泛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常于侦查或者审查起诉两个环节进行实践操作,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疑犯或被告能够按时出庭受审,并尽可能减少对其自由权益的过度侵犯。此项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涉嫌罪行较轻、在审判结束后可能会被判处较轻刑期或者不至于在审判过程中有意逃脱法律制裁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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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步骤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1、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
2、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取保候审的情形: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①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住的市、县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杀生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2)取保候审的程序:
①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②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③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④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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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朋友最近准备去申请民事诉讼,在此之前需要进行证据审查,请问民事诉讼证据审查的步骤是啥?
[律师回复]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民诉证据的形式有: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院对证据的审查可以参考《民事诉讼法》法条:
第六十六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鉴定部门及其指定的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
第七十三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取保候审有哪些适用条件和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取保候审有哪些适用条件和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有哪些适用条件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四个,详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程序
取保候审先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申请并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然后办案机关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做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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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逮捕期满下个步骤是什么
羁押逮捕期满之后的下个步骤是公安机关会连同案件的卷宗材料,证据等这些一律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然后由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是否起诉的这种决定。但是,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期限最长不会超过37天,提请逮捕如果没有在37天之内完成,下个步骤就意味着对变更强制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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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步骤开庭审理的步骤有哪些
[律师回复] 开庭前的准备
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2.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⑵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⑶不准发言、提问;
⑷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⑸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
4.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缺席人员应当说明),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正式开庭活动
5、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6、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7、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8、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9、第三人,对原告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被告×××(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公告送达)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无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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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判长:今天是渠县人民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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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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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⑶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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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民事不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不适格。原告适格是指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没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在中必须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的人或与其发生争议的人,即原告必须指明被告是谁,其有正确的名称和住址,如果在案件受理后发现被告名称错误、或住址不详或错误,原告又不能更改、补充的,应驳回原告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的条件中对被告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求原告明确指出对其侵权的人或与其发生争议的人是谁即可,并不要求其所指的人确系真正对其侵权或与其发生争议的人,即不要求所指的人为适格的被告。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提出请求的根据,这里的事实仅指诉称事实,不同于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可以不问真假。
4、不属于人民管辖的范围。
5、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人民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审查。实践中常有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原告进入审理环节,如以已经死亡的公民的名义、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义进行等,这类情形经审理发现的,应裁定驳回。
6、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7、有仲裁前置程序的。当事人约定仲裁的,应告知原告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否则应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但仲裁条款、协议无效、失效或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或当事人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除外;对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亦不能直接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对虽经劳动仲裁但不属于人民受理的劳动争议,如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劳动行政管理而与职工发生的争议、职工下岗引发的争议等,系不是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不属于人民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如当事人不服而向的,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
8、对有时间限定的。如《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受理后发现此种情形的,即应裁定驳回。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
9、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的,告知其按申诉处理后予以拒绝的,应裁定驳回。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法律规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或经一定期限后再的案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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