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取保候审作为一种特殊的刑事强制手段,并不会干涉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自首行为的认定。
若在这段时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积极主动地向司法机关完整地陈述自身所犯下的罪责,那么这里仍视作自首行为。
当然,这样的自首要接受更轻或是减轻的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取保候审到期后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期满之际,公安机关将依据具体情形,对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手段,抑或是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即将期满的取保候审,实施机关应在期满十五日之前书面告知裁判机关,由裁判机关作出是否维持原强制措施,还是调整为其它强制手段的决定,同时,该决定也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实施机关待命进行。
取保候审即由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签发保证书,以此来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活动或干扰调查进程,并能随时接受传唤并在场。
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进行拘留或逮捕,但仍需限制其行动自由的嫌疑人。
需要注意的是,最长的取保候审期限不可逾越十二个月之久。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不能有任何中断。
若发现在审认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已逾期,必须立即终止取保候审。
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对被取保候审之人及相关机构予以即时通知。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均应遵守以下守则:
1、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离其所居住的市(县)区域;
2、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通报给执行机关掌握;
3、被传唤时务必按时到场;
5、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共同犯罪人发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不是要请律师去法院起诉
关于申请取保候审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之间的区别,我们需要明确地指出,取保候审并不是通过聘请律师到法院进行上诉申诉来达成的。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性措施,其决定权主要集中于侦查阶段的公安机关以及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机关。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结合事例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若您正面临与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律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将能够依据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为您精心准备申请材料,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从而提升申请成功的几率。但是,这并不属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范畴。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可自首。该期间不影响自首认定,若其主动向司法机关全面供述罪行,则构成自首。此举将依法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考虑,体现法律鼓励真诚悔过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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