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谁监管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由其居住地点所属的公安派出所承担起相关责任并负责执行监管工作。
执行单位在整个刑诉过程中将会紧密关注被取保候审人对于各项规定的遵守程度,如是否有未经许可擅自离境或者离开居住城市的行为,以及在接到传唤命令后能否及时抵达指定地点出庭等情况。
同时,作为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亦需要积极配合执行机构的监管工作,尽自己最大努力确保自己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可以办理两次吗
中国法律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申请并无次数上的限制规定。若申请者成功满足了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与标准,便可再次提交申请。取保候审,即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旨在确保那些尚未被正式拘禁的刑事被告人不会借机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此措施通过要求被告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预缴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从而保障被告能够始终保持随传随到的状态。《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不是要请律师去法院申请
取保候审的申请人范围涵盖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是辩护律师。通常情况下,律师以辩护人身份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具备一定的优越性。他们精通法律程序及相关律例,能够更为高效地准备申请文件,详细阐述申请理由,并与司法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须由律师代表向法院提交申请。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近亲属等人亦有权自行提出申请。然而,鉴于律师所拥有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他们往往能够更为精准地把握申请时机,为当事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从而提高取保候审获得批准的概率。总而言之,是否聘请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事例情况、个人法律素养以及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权衡考虑。
依据我国法律,取保候审由被告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管,全程监督其遵守规定,如不离境、不离城及按时出庭。被取保人也需积极配合,确保遵守各项规定,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