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怎么办多久可以告他人

最新修订 | 2024-10-11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全责方不配合理赔,咱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不过,在打官司之前,能协商还是尽量协商,调解也可以试试。要是这俩都不行,再考虑诉讼。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咱得早点把证据收集全了,以备不时之需。
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怎么办多久可以告他人

一、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怎么办多久可以告他人

若如需面对对方全责但未能充分配合理赔的情境,阁下有权随时向法律机构申请启动诉讼程序

然而,敬请深思熟虑并优先尝试通过协商与调解等非诉途径进行问题的解决。

如果以上手段皆无法促成共识,再考虑启动诉讼途径。

通常情况之下,为确保阁下的合法权益能得以迅速且有效地保障,我们建议您尽早收集和整理完备的证据资料,以备起诉之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方全责不垫付该怎么办

若您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而对方负有完全责任却未能积极垫付相关治疗费用,在此情况下,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与收款方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若协商不成,您亦可向当地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又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事故涉及到责任方驾驶的机动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该保险公司将依照其所承担的责任限额范围来支付必要的急救费用;

但倘若抢救费用超出了法定责任限额,且收款方机动车辆并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抑或发生事故后对方选择逃避责任,此时便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就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进行先行垫付。

同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亦有权在垫付完成后向交通事故责任方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方全责不赔偿法院怎么判

在此种情势之下,假使您选择通过司法程序以寻求有效解决之道,那么通常来说,法院将根据相关的法定条文与您所提供的各项证据予以评断并作出最终判裁。首先尤为重要的是,您需准备充足且有力的证据,以证明确立对方负有全部责任,例如由公安机关或其他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出具的交通事故鉴定结果等等。法院将会对这些证据的真伪性、合规性及关联性进行严格甄别和审核。一旦证据充实可靠,法院便可据此判定对方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赔偿义务,这其中涵盖了您因本次事故遭受的各类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害索赔事宜(诸如医疗费用误工费、陪护费等等)。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标准和范畴,则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您实际所受损失的具体情况而定。倘若对方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您仍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借助于法律工具来迫使对方遵守赔偿义务。总的来说,法律将为您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保护,确保您能够获得应得的赔偿。

面对全责方不配合理赔的情况,您有权启动诉讼程序。但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建议先尝试协商和调解等和平解决方式。若这些方法无效,再考虑诉讼。为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尽早搜集完整证据,以便必要时使用。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怎么办多久可以告他人
一键咨询
  • 147****03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6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7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0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3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83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3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2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3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0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0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怎么办多久可以告他
如果对方全责却不履行理赔,你可以去当地法院起诉他。不过呢,咱也可以先试着协商或者调解一下,看看能不能把问题解决了。这样做能省不少时间,也能避免因为打官司产生更多的额外费用。我们一直都主张以和为贵,能高效地把争端解决了最好啦。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保全被告的诉讼时效多久,保全案件多久出结果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紧急情况下的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在五日内裁定。 什么是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通常情况下,是由当事人申请,有些情况下也可以由人民依职权决定,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向人民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5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被告欠债,原告保全被告的财产保全被告的财产保全吗
[律师回复] 你好,要区别对待

一,在债务人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先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依照《执行规定》第88条
第一款的规定,先查封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这里的“执行措施”应当包括查封措施。

二,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又不启动破产程序时,先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应与其他债权人一起按各债权比例受偿。《执行规定》第88条
第三款规定:“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第96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本规定第90条至95条的规定,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三,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因先申请采取查封措施而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9月17日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复[1993]9号《关于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的批复》中明确指出,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执行虽对该债务人的财产已决定采取或者已经采取了冻结、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的,仍属于未执行财产,均应当依法中止执行。在破产程序中,审理破产案件的将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的财产列入破产财产,由所有破产债权人包括原来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按照破产债权比例分配,而不能优先执行给先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怎么惩罚他
遇到交通肇事者拒绝赔偿全部责任的情况,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是一个有效的方法。法院会根据证据进行裁决,如果对方拒绝执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其财产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交通事故损害首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如果交强险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商业险可以进行补充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商业险,那么侵权人将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一定要及时保留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财产保全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的执行分配相关规定 1、首先看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 2、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即各债权均为普通债权)的,根据规定,按照执行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先后顺序受偿。 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方全责不愿意配合理赔怎么治他
遭遇此类情形,我们推荐邀请资深专业律师参与和责任方的协商。受伤者可能缺乏经验和准确认知,而律师具备深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助您最大化维护权益。若协商无果,可考虑诉诸法庭,以法律捍卫权利。交通事故多属侵权案,受害者可选择事故发生地或被告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确保获得合理补偿。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对方全责不愿意配合理赔怎么治他
遭遇此类情形,我们推荐邀请资深专业律师参与和责任方的协商。受伤者可能缺乏经验和准确认知,而律师具备深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助您最大化维护权益。若协商无果,可考虑诉诸法庭,以法律捍卫权利。交通事故多属侵权案,受害者可选择事故发生地或被告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确保获得合理补偿。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财产保全中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的执行分配相关规定 1、首先看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 2、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即各债权均为普通债权)的,根据规定,按照执行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先后顺序受偿。 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保全财产的分配问题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参与分配过程中,采取财产保全的债权与其它普通债权相比,并不具有优先性,理由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见,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流失,避免执行落空,并没有赋予保全申请人优先权在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债权人更没有理由因的职权行为而取得优先权。《最高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在此,并没有明确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属于可以主张优先受偿的情形。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申请保全人在参与分配程序中,对经其申请诉讼保全了的财产并不具有优先受偿权。但是,考虑到对积极债权人的公平保护,执行在主持参与分配时应比照破产案件中破产费用优先拨付的制度,将债权人的申请保全费用在分配前现行拨付,然后就剩余财产按照前面阐述的方案进行分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方全责怎么让他赔折旧费
遇到交通事故,车辆被误撞,对方需全赔。应前往指定机构评估损失,再向肇事方索赔折旧费。处理步骤如下: 1.停车保护现场,不擅自改动物品。 2.判断是否有伤亡,无伤亡可自行协商,有伤亡先救人并报案。 3.开启危险警示灯,放置警告标志,特殊情况打110。 4.无异议记录信息并离开,有争议报警调查。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宣告失踪离婚财产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另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是否需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问题,本法第四十六条建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过错赔偿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多分财产,这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二是在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有财产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作出补偿。本法并未采取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的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在共同财产分割中不考虑引起离婚的个人责任,而是采取离婚过错赔偿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怎么办多久可以告他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