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的数额与比例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10-11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69人
专家导读 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股东的出资额和份额可能会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各自的出资数和占比。在初次投资时,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和最低限额是必须要遵守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登记并得到全体股东认可的出资额,如果有新的规定,将按照新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公开发行设立两种。发起设立时,注册资本是发起人认购并缴纳的总额,其中认购比例不少于35%;公开发行设立时,注册资本是实际收到的股本金总额。股东的出资数和比例将根据公司类型、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来确定。
股东出资的数额与比例是多少

一、股东出资的数额与比例是多少

在各类公司的运营体系中,各位股东的出资额度与份额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相较于其他公司类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内部的股东们会通过深入协商来最终确立各位成员的出资数额及其占比。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所有股东必须承诺的初次投资金额不能小于建立公司所需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同时,这一金额同样不得低于国家所设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例,其中明确指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是在公司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并且全体股东共同认可的出资额。

如若国家层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出台的决定对此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施实缴要求或是设定了相应的最低限额,则须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如果选择发起创设,那么在公司登记部门登记完毕后,其注册资本便是全体发起人认购并缴纳的股本金总额。

其中,发起人在认购股份时,不得少于总股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而若是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公司,那么注册资本便被视为已经实际收到的股本金总额,并在公司登记部门登记备案。

在各种情况下,股东的出资数额和比例都应当根据其所加入的公司类型,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详细规定来加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运营中股东出资额与份额多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经协商确定出资数与占比,初次投资不低于注册资本20%和最低限额。公司法规定其注册资本是登记且全体股东认可的出资额,有新规定按新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是发起人认购缴纳总额,认购不少于35%,公开发行设立则是实际收到股本金总额。股东出资数和比例依公司类型、法律法规和章程确定。

二、股东出资的条件有哪些

在满足如下四项要素的前提下:

第一,用以入资的股份所有权须由投资人合法持有并具备合法转让权力;

第二,此种股权不应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或负累。

如已设定质权的股权,即不能作为投资人对公司的出资;

第三,投资人以股权形式投入资金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入资的股权已依法经过资产估值程序。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三、股东出资的相关规定是多少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股东如何进行出资方面做了如下详细的规定:首先,作为股东之一的您可以选择使用货币形式进行出资,或者是通过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具有货币价值且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来进行出资。

然而,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禁止作为出资的财产则不在此列。

其次,所有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总和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再者,每位股东都应该按照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全额、按时地缴纳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

如果股东选择以货币方式出资,那么就需要将相应的货币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而如果选择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则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对于那些未能完全履行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他们需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且还需向已经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运营中股东出资额与份额多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经协商确定出资数与占比,初次投资不低于注册资本20%和最低限额。公司法规定其注册资本是登记且全体股东认可的出资额,有新规定按新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是发起人认购缴纳总额,认购不少于35%,公开发行设立则是实际收到股本金总额。股东出资数和比例依公司类型、法律法规和章程确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东出资的数额与比例是多少
一键咨询
  • 146****5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3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4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0****5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1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股东出资的数额与比例怎么算
股东出资额及比例需双方协商,并且写进企业规章里。这得根据企业规模、业务需求和长远规划来定。出资比例会影响股东的利益和决策权。假设有个注册资本100万的企业,两个股东商量好,一个出60万,一个出40万,那出资比例就是60%和40%。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股东出资的数额与比例怎么算的
股东出资义务,就是股东得按照章程约定,按时、足额把钱交出来。股东出多少资、占多大比例,都得在章程里写明白。定这个的时候,得考虑公司的大小、业务的需求和未来的规划。出资方式可多了,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啥的,每种方式都有自己的评估标准,可得注意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出资的数额与比例是多少合适
股东出资额度与比例没有统一标准,主要受公司规模、发展策略和行业特点等因素影响。出资应根据资金需求和股东的经济能力来确定。在制定出资计划时,需要考虑股东的角色、贡献和决策能力等因素。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度可以通过协商确定,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同时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要求。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份比例与决策权的关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个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会,一个股东对一个公司的控股分两种情况:
1、绝对控股,就是股权大于50,
2、相对控股,股权小于50,但是是最大的股东(如三个股东A,B,C,股权分别为40,35,25,那么有40股权的股东就是相对控股)
二、控股股东不一定就说了算,主要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章程规定一项决策必须至少有一个非控股股东同意才可以通过,那么控股股东就不能说了算。所以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好。
三、买了股票就是公司股东,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如果你的持股比例大,你还有很大的权力,当然你不参加也可以,或者你可以委托别人投票等等
1、股份制公司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原则。
2、股份多数决就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也就是所,持有股份多的哪一方享有最终决策权。
3、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决策权与股份比例的关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个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会,一个股东对一个公司的控股分两种情况:
1、绝对控股,就是股权大于50,
2、相对控股,股权小于50,但是是最大的股东(如三个股东A,B,C,股权分别为40,35,25,那么有40股权的股东就是相对控股)
二、控股股东不一定就说了算,主要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章程规定一项决策必须至少有一个非控股股东同意才可以通过,那么控股股东就不能说了算。所以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好。
三、买了股票就是公司股东,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如果你的持股比例大,你还有很大的权力,当然你不参加也可以,或者你可以委托别人投票等等
1、股份制公司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原则。
2、股份多数决就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也就是所,持有股份多的哪一方享有最终决策权。
3、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股东出资的数额与比例不一致怎么办
当股东的出资额和比例不相符时,需要仔细分析各种情况,然后妥善处理。这可能是因为市场波动、股东意愿改变或者公司策略调整。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出资差异的原因,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其次,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协商、调整股权结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等方式,保证股东权益的公平和稳定。最终的目标是维护公司的稳定运营,保障股东的利益。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出现质量问题赔偿数额比例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出现质量问题赔偿数额比例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属欺诈可以请求双倍赔偿。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1、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您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赔偿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检查费用,交通费、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检查不需要第三方公证。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4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出现质量问题赔偿数额比例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出现质量问题赔偿数额比例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属欺诈可以请求双倍赔偿。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1、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您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赔偿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检查费用,交通费、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检查不需要第三方公证。
出现质量问题赔偿数额比例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出现质量问题赔偿数额比例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属欺诈可以请求双倍赔偿。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1、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您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赔偿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检查费用,交通费、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检查不需要第三方公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出资的数额与比例不一致怎么处理
在处理股东出资差异问题时,需要仔细研究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明确出资的规模和比例。如果章程中有明确规定,就应按照规定来执行;如果章程未明确或规定模糊,则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来认缴出资。我们鼓励股东之间进行友好协商,以解决出资差异问题。但如果无法达成共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决策权与股份比例有什么关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一个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会,一个股东对一个公司的控股分两种情况:
1、绝对控股,就是股权大于50,
2、相对控股,股权小于50,但是是最大的股东(如三个股东A,B,C,股权分别为40,35,25,那么有40股权的股东就是相对控股)
二、控股股东不一定就说了算,主要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比如章程规定一项决策必须至少有一个非控股股东同意才可以通过,那么控股股东就不能说了算。所以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好。
三、买了股票就是公司股东,如果你愿意,当然可以参加股东大会,如果你的持股比例大,你还有很大的权力,当然你不参加也可以,或者你可以委托别人投票等等
1、股份制公司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原则。
2、股份多数决就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也就是所,持有股份多的哪一方享有最终决策权。
3、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设立 > 股东出资的数额与比例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