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必须进入拘留所。
根据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是一项用以约束特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未经执行机关准许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者县级行政区域,执行机构可以决定对其违反禁令的行为实施制裁。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出现任何形式的变动,务必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构进行备案。
在接到传讯时,应按照要求立即到案配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不一定要进拘留所,这是约束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者未经准许离开规定区域,执行机构可制裁。其住址等变动需24小时内向执行机构备案,接到传讯要立即到案。这由刑诉法相关规定所定。
二、取保候审多少钱保证金
1、本制度规定,对保证金的要求以现金形式支付,起步金额定在了人民币1000元。
2、当惩罚机关进行决定时,需要全面且慎重地评估罪犯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案件的性质,以及罪犯自身的经济状况等多个因素来确定收取保证金的适当金额。
3、关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我们将看到它们由县级以上的执行机构进行统一的收取与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三、取保候审一般什么时候结案的
取保候审这一做法并未预示着事例的实际完结期限。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属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措施之一,而事例的实质进程依然停留在调查、检控或诉讼审理环节之中。根据普遍性的规律来看,在侦查阶段实施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其持续时间的最长期限不应当超过整整十二个月。在检控方的审查起诉阶段,一般的情况下,其最长期限不会超过一个月,针对那些重大且复杂的事例,相应的延期半个月也是合乎情理的规定。至于在诉讼审理阶段,依照常规的普通审判程序进行一审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月。然而,关于事例的真实完结时间,它将主要依赖于事例的错综复杂性及相关证据搜集的进度状况、犯罪嫌疑人自身的配合态度等等多重因素所影响。如果证据确凿充分,事实脉络清晰明了,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顺利无阻,那么事例的完结速度将会相对较快;反之,如果遇到各种困难和阻碍,那么事例的完结时间就有可能被拉长。最后,事例的真正完结,必须要以法院的正式判决结果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等为依据。
取保候审不一定要进拘留所,这是约束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者未经准许离开规定区域,执行机构可制裁。其住址等变动需24小时内向执行机构备案,接到传讯要立即到案。这由刑诉法相关规定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