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多久可以回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通常为10日,在特殊情形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可延长至14日。
然而,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者,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日。若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被拘留之人并无构成犯罪的事实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抑或是检察机关不批准对其进行逮捕,该嫌疑人便将获得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的机会,并能重新返回家庭生活。
然而,如果被判定确已犯罪,并且还需进一步采取诸如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时,被拘留人士则无法获释,必须继续承受羁押之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诉法》规定,刑拘最长10日,特殊案如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可延至14日,重犯扰序者最长37日。侦查无犯罪事实或证据不足,或检方不批捕,嫌疑人可变强措或获释归家。若定罪需进一步刑强措,则继续羁押。
二、刑事拘留后多久下逮捕令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拘留在公安局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在等待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的过程中,正常情况下的时限是七个工作日。
然而,具体案件的性质各异,因此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羁押的时间也就相应呈现出差异状态。
以下我们来详细分析两种不同场景下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通常情况下,若案件相对简单、不复杂,公安部门有权在将行为人拘留约三日后,即向检察院递交审查批捕申请。
而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查批捕的时限可延长至一至四天。
相反地,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提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书之日起,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策,决定是否对该名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因此,在此种情景下,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在被执行拘留之后十四天才会收到逮捕通知书。
第二种情况,当涉及到跨区域活动或团伙作案、多次做案等情况时,公安局有权利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三十天内向检察院正式提出逮捕请求。
同样地,检察院也需要在接收到公安局提交的逮捕请求书后,于七个工作日内就批捕与否发表判断意见。
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最长时间可能达到三十七天。
最终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实施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旦嫌疑人遭遇到刑事拘留,在案情调查过程中,家属将不可进行探望。此项举措的目的在于保证案件的顺利调查,防止证据遭到破坏或者被告人受到外界因素干扰。通常情况下,只有等到案件调查完结、被告人被移交至检察院接受审查起诉或者法院开始审判之后,家属方有资格进行探访。然而,倘若家属已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话,那么该名律师自被告人大规模拘捕之日起,便可在任一阶段同被告人进行面谈,以深入了解案件状况,也能为被告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与援助。
《刑诉法》规定,刑拘最长10日,特殊案如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可延至14日,重犯扰序者最长37日。侦查无犯罪事实或证据不足,或检方不批捕,嫌疑人可变强措或获释归家。若定罪需进一步刑强措,则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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