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可以做哪些努力
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之时,涉案人士及其律师团队可从诸多层面进行策略性的努力。
首先,他们需要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涉案人士并无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之意图,例如展示其稳定的居所及职业环境等。
其次,他们应详细阐述涉案人士所犯下的罪行情节相对轻微,有望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罚。
此外,他们还可以特别强调涉案人士身体状况欠佳,并非适宜长期羁押之人选。
除此之外,倘若能够积极对受害者作出赔偿并争取受害者的谅解,那么同样有助于提高取保候审获得批准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1)请务必遵守执行部门批准的规定,以便于您在取保候审期间在特定社区范围内活动。
如果确实存在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需离开指定区域,那么您必须向负责执行这一操作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得到其批准。
在那个关键时刻,负责执行的机构会在您获准离开原居住地之前,首先征求决定予以您取保候审的那一方做出决策的谅解。
(2)当司法部门向您传唤时,请您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取保候审的设定,其初衷是为了确保刑事调查、检察起诉与审判过程能够顺利推进。
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您肩负着责任,必须立即响应司法部门的召唤。
(3)请严禁使用任何手段来干扰证人的陈述。
在您被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里,您已经丧失了部分行动自由,因此您不能借此机会运用这些自由干涉证人的陈述行为。
例如,对有关证人施加威胁、施行暴力、进行报复或引诱证人作出不实陈述等行为均为禁止事项。
(4)请您不要试图篡改、损毁证据或串通其他同案犯达成攻守同盟。
在您尚未被逮捕的情境下,您不能利用这一便利条件,与其他的同案犯合谋,采取共同的策略,或是隐藏、销毁、伪造与该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有新案子怎么办
在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期内再度涉及新的事件,情势复杂且多变。首先,新案情的浮现或许会引发取保候审条件的变动。司法机构将重新评估犯罪嫌疑人员的社会危害性等众多因素,以便作出权衡。倘若新案得到证实,嫌疑人则面临着可能撤销取保候审的风险,进而改变为更为严格的拘押措施如逮捕。同时值得关注的是,此新案将会与原有事件合并审理。在法律程序上,该新案将依照正规的刑事诉讼流程开展调查、审查起诉乃至最终的审判工作。在具体的量刑方面,将全面考量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以及所带来的潜在危害后果等诸多因素。总而言之,此类状况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无疑是极为不利的,甚至可能加剧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申请时,涉案人及律师可证明其无逃避意图,如稳定居所职业;阐述罪行情节轻,可能判管制等;强调身体不适宜羁押;积极赔偿获受害者谅解,也有助于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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