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产商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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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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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房二卖”即卖方同时向两位买方出售同一套房子。遇到这种情况,买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房款、支付利息以及赔偿经济损失。此外,买方还能向卖方索取已付款一倍的赔偿。该举措旨在保护买方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法院查封房产商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一、法院查封房产商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关于“一房二卖”(即在同一时间内,卖方通过签订两份买卖合同,将同一处房产出售予两位各自不知情的买方)处理的相关事宜是,买方有权请求终止合同效力,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并且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买方还可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所谓“一房二卖”,即是指卖方在同一时间段内,通过签署两份买卖合同,将同一处特定房产出售给两位互不知情的买方。

这也被称为“房屋的二重买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法院查封房产当事人可以撤销吗

在房屋被依法查封的情况下,若能满足我国法律所设定的解除查封相关要求和条件,便可向法院提出解冻申请。根据《关于人民法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具体条款,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在以下情形发生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机构的裁决,同时向申请执行者、被执行者以及案件知情人予以送达:(1)若涉及到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等事项;(2)申请执行者撤回执行申请或者主动放弃其主张的债权;(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经过拍卖或变卖,但未能成功成交,申请执行者及其他执行债权人对抵债问题存在异议无法达成合意的;(4)若债务已完美履行完毕;(5)被执行者能够提供有效的担保,并且得到申请执行者的同意,从而解除查封、扣押、冻结;(6)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有必要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在解除以登记形式存在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下,应向相应的登记机关提交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便办理后续手续。《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法院查封房产商一房两卖如何维权

当您遭遇房地产开发商实施“一房两卖”并导致房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时,建议您采取以下适当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首先,请务必迅速地搜集和保存所有与此事件有关的关键证据,例如购房合同、支付款项的收据以及双方之间的通信往来等。其次,您应当向负责审理该事件的司法机关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以明确表达自身的合法权益诉求,请求立即解除对涉案房产所实施的查封冻结。在此基础上,也可考虑对过错方即房产商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包括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等。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如果出卖方就同一处房产签订了多个买卖合同,并且这些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的话,那么应当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权利保护的优先顺序。假如您所签署的合同早于其他买家,而且您的合同义务已经得到充分履行,那么您的权益将会得到优先保障。总而言之,我们强烈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积极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房二卖”指卖方同时向两位不知情的买方出售同一房产。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退款、利息及经济损失赔偿,并可索赔不超过已付款一倍的赔偿。此举保护买方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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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房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一房二卖”指开发商同时与两位消费者签订相同房产买卖合同。消费者可要求终止合同,追回款项及利息,并申请赔偿损失。还可依法要求出售方承担最高不超过房价两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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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怎么申请查封
财产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为避免被告转移、隐藏或变卖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保护措施。通常由原告提出申请,法院审核决定是否采纳。若案件涉及经济利益风险,法院也可自行决定保全。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判决得以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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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车辆买卖合同订立在前法院查封扣押在后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一、车辆买卖合同订立在前查封扣押在后怎么维权
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对标的汽车进行查封的,如果当事人已经支付了全部的费用,但未登记过户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不得进行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
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二、购买拍卖的汽车有什么风险
1、车况存在不确定性
拍卖的二手车有些由于扣押时间过长,已经处于脱审状态,而且也不排除需要维修、更换电瓶和全车油水等风险,车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竞买人需要将车辆经过检验合格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拍卖车辆的车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需要维修、处理违章和年检。
2、拍卖价格波动大
公开拍卖的车辆虽然起拍价较低,但是由于竞买人过多等原因,在拍卖的过程中,竞拍经验不足的朋友最后买到的车辆成交价也许并不低,而且还有可能会高于市场行情。凡事都有双面性,买二手车也是这样,拍卖的二手车虽然价格低,但是在购买之前,需要考虑到车况、年检、违章和价格等多方面因素,最后才能买到一辆合适的二手车。
三、保全财产的条件
人民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规定,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微信二维码封了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防止偷换二维码首先,从店家的角度分析,就是在收款的时候耐心等待,向顾客确认其消费扫描的二维码。同时,密切关注张贴二维码的扫描区域。在偷换二维码的案例中,作案地点是在商店柜台,该二维码处于店家控制之下。二维码出现的地点,出现在收款方地盘上。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为目的,犯罪分子认为只要不让店家知道,成功换取二维码就意味着大功告成,针对的重点是店家,认为顾客是机械付款的,整体非法占有的关键手段是在店家一方实施换码,不让店家发现即为成功了绝大部分。在该案中,根据上面论述的,关键手段毫无疑问是在商店偷偷换码行为,在商店换取店家控制的二维码,关键点是成功换取二维码,只要不被店家发现就为成功,因为之后的顾客付款会根据店家的指示机械的付款,店家指示顾客扫那个二维码,顾客就会扫,这个环节毫无关键,不能认为钱是这个环节转移的,而认为这个环节是犯罪分子获取财产的关键手段,关键手段在上游换码行为,只要成功换取商店内的收款二维码,接下去的收款成功率就非常大。在偷换二维码的案例中,关键手段系在商店换码的行为,该码虽然表面看大家都看的到换取后的二维码,认为无秘密性可言,但实质上由于二维码图案的特殊性,实质内容是图案下面隐藏的账号信息是不为一般人洞察的,是秘密的换取了支付账号的行为,是针对店家收款途径中收款账号的换取,对店家而言是秘密窃取的行为。扫描二维码,是店家当场指示顾客要求支付的,不管该码是真是假或者是第三方,甚至店家指示的第三家错误,由于店家当场授权指定错误的二维码为正规收取途径,该指定当然有效,顾客应当毫无理由的当然支付。支付过去的这笔钱无论到了什么账户,都系店家的财物,跟顾客无关,顾客在这过程中没有识别该二维码真假的义务,只需要识别是真的店家即可。综上所述,作为店家一定要十分谨慎,注意细节。定期检查相应的支付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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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被法院查封如何维权
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首先要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如因卖方负债,可与其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若涉及产权问题,需深入调查并制定应对策略。如已支付购房款并入住但未完成过户,可依据相关法规向法院提交申诉,要求解封。不满判决或认为有重大失误,可通过审查纠正程序或提起诉讼维权。购房时,务必审慎选择卖主和房产,全面了解产权和信誉情况,避免此类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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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开发商一房二卖合同诈骗该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相关规定,对于一房二卖的裁决,通常是将房子判给办理过房产过户的一方。对于签了合同却没有取到房的另一方,开发商要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
关于一房二卖,大概分为三种情况: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出卖人对买受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况下,买受人不得要求履行。出卖人违反此种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合同的标的物已经归他人所有,实际履行已不能,在该种情形下,没有强制实际履行问题。此时,合同上的债务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
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
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关于无权处分制度,《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3、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
开发商一房二卖合同诈骗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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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房二卖,大概分为三种情况: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出卖人对买受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况下,买受人不得要求履行。出卖人违反此种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合同的标的物已经归他人所有,实际履行已不能,在该种情形下,没有强制实际履行问题。此时,合同上的债务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
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
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关于无权处分制度,《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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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被法院查封如何维权
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首先要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如因卖方负债,可与其沟通协商解决方案。若涉及产权问题,需深入调查并制定应对策略。如已支付购房款并入住但未完成过户,可依据相关法规向法院提交申诉,要求解封。不满判决或认为有重大失误,可通过审查纠正程序或提起诉讼维权。购房时,务必审慎选择卖主和房产,全面了解产权和信誉情况,避免此类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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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一房二卖查封,如何界定法律责任
在无法征得房屋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向受害者支付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费用,以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违约方还需全额返还已收取的购楼款项,确保买受人的经济损失得到全面弥补。此举旨在维护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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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被查封后还能买卖吗被查封房产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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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了的房子不能进行买卖,因为这个房子已经是查封方说了算的,之前的业主已经不具有房屋的所有权的,暂时交由查封方进行执行,所签订的任何买卖合同都没有效,依照《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一般认为被查封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解除查封前禁止过户。处理被查封房屋买卖合同的方法,原则上同被抵押的房屋相同,能及时解决查封问题,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查封问题不能解决,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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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的事项未作规定时,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互易等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也参照买卖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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