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倘若有一方父母全资购买了房产,那么在面临离婚之时,这笔财产将依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置:
首先,若购买此房产时,出资方父母只是将其过户至其子女的名下,而未署明任何产权归属的协议,那么这份财产就可被理解为是其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单独赠予,按照民法的规定,此类不动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参与到财产分割的过程中来;
其次,如果在购买房产时,出资方父母并未明确表示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哪一方,那么依照法律的一般原则,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解读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因此,在离婚时,这类房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买房子没有预售许可证是否能签合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被允许签署购房合同。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经过以下多个严格的审批步骤:首先,开发商需已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开发商还需要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再次,按待出售的商品房数量进行计算,开发商必须已将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至少25%投入使用,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以及房屋竣工交付的具体日期;最后,开发商还要向县级以上级别由政府设立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预售申请并完成登记手续,以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三、买房子没有写违约金违约了怎么办
在双方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情形之下,倘若任何一方出现了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则剩余的一方仍然具备正当性地提出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依据我国的法律法例,通过主张赔偿损失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赔偿数额需要将违约所致损失涵盖在内,其中包含自该合同顺利履约(假设能够正常履行)结束后可以预期获得的所有利益;但是,该赔偿总额也应该控制在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或理应预见到的违约行为可能会导致的最大损失范围之内。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您有必要妥善收集和保管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并且其违约行为对您造成了具体的经济损失。例如,购房款项的支付凭据、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等等。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之后,您可以尝试与违约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合理的赔偿方案。如果协商无果,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裁定赔偿金额。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父母全资购房,离婚时财产处置分两种情况:一是若房产仅过户至子女名下,未明确产权归属,则视为父母对子女的单独赠予,按民法规定,此不动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二是若父母未明确表示所有权归属,则按法律原则,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离婚时,此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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