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通常需要包含两方面的要素,即自动投案与如实陈述犯罪事实。其中,自动投案是指在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人尚且未能被司法部门察觉的情况下,或者虽然已被发现端倪,但是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官方询问且未被施加任何强制性措施的时候,主动、直接地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坦白罪行。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则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投案之后,必须如实地交代出自己所犯下的主要犯罪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投案自首的法律认定投案自首如何认定
投案自首需符合两项要素:
即自动投案以及对自身所犯罪行进行诚恳且真实的交代。
主动投案乃构成自首之初步标准;
然而,若在投案之后未能如实地对自身罪行做出交待,便无法形成自首之条件。
对于愿意主动承认错误、勇于承担责任的罪犯,法律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宽大处理,例如减轻或从轻处罚。
尤其对于那些情节较为轻微的案件,甚至可能予以充分豁免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投案自首的判决怎么判
在司法审判流程中,自动投案阐述自我问题的行为被法律誉为从严或宽容处理的重要环节。在评定刑事责任轻重的过程中,法官会全面地研究和分析整个事例的所有相关要素。首先,他会仔细评估犯罪活动的严重程度、情节要素以及安全威胁的严重程度。对于那些涉及轻度违法行为的事例,自首的行为可能会带来更明显的量刑减轻效果;然而,如果犯罪行为非常严重的话,那么能够得到的减免则相对较少。接下来,就是深入考察投案讲述自我问题的积极性、紧迫性以及真实情况所涵盖的范围深度。如果罪犯能积极主动并且尽早地进行自我问题的揭露,同时公开且诚实地陈述所有的犯罪事实,将会有更大的可能获得赦免或者宽大处理。关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他们对自己所作所为感到后悔的表现,也是司法人员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但是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自首并不一定最终会导致无罪或者给予最轻罚,而仅仅是增大了从轻或减轻判罚的机会。总的来说,司法判决的结果是经过对多种复杂因素的认真衡量和综合评估之后得出的合理结论。
投案自首,通常需要包含两方面的要素,即自动投案与如实陈述犯罪事实。其中,自动投案是指在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人尚且未能被司法部门察觉的情况下,或者虽然已被发现端倪,但是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官方询问且未被施加任何强制性措施的时候,主动、直接地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坦白罪行。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则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投案之后,必须如实地交代出自己所犯下的主要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