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期间,若其自愿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接受侦查,同时如实交代自身涉嫌之罪行,依法可视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自首行为。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依然处在被指控、起诉以及追逐之中,所展现出的主动归案特点充分显现了其认罪悔过、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及纠错的决心与诚意。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凡是犯下罪行之后能够积极主动地投案,并且详尽如实地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者,均属于自首范畴。对于此类自首的犯罪分子,应当给予适当的从宽或减轻处罚,尤其是对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甚至可以考虑免于刑事处罚。此外,对于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只要他们能够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自身其他罪行,同样也应认定为自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视为自首。这显示其认罪悔过、接受法律制裁的决心。根据《刑法》,自首者可从宽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者可免刑。已受强制措施或服刑者,如实供述未掌握的罪行也视为自首。
二、取保候审期间算不算刑期内
关于取保候审是否计入刑事处罚中的涉案时间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明确提及这并非刑罚的构成部分。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我国法定的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上的强制性措施。
此项措施目的在于确保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部门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对未被逮捕者或是逮捕后需变更强制作息方式的嫌犯、被告等人,避免其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进而通过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甚至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保证书,保证他们随传随到,避免对其进行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以符合法律规定。
由于在此期间内的涉案行为并未实际遭受羁押,因此无法折算为刑期予以扣除。
而如若想要了解具体的刑期折抵情况,可以参照如下解释:
如果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则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其次,针对有期徒刑的刑罚,亦然如此,刑期自执行判决之日起计;
如果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同样是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所产生的期限必须要折抵刑期。
例如,若受判管制,则监视居住的每一日都应视为折抵刑期的一日;
至于受判拘役及有期徒刑者,则要求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此外,取保候审的撤销和变更也需要特别注意其表述方式及其理由。
常见情形包括:
1.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已过的。
3.当前的取保候审决定存在不当之处的。
4.已经被逮捕且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后不会再产生社会危害性的。
5.已经被逮捕且案件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理完毕的被告人。
6.已经被逮捕且正处于怀孕或哺乳婴幼儿阶段的妇女子,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再产生社会危害性的。
7.已经被逮捕且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宣判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但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还可以取保吗
若在取保候审期内实施了再度违法行为,则通常无法再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涉及的罪行相对轻微且预计不会带来明显的社会风险等等。当犯罪者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犯罪时,这无疑显示出他们所引发的社会危险性及再犯风险都相当高涨,显然已经完全背离了取保候审应具备的设立初衷与条件。于是,关于这类行为人的取保候审资格通常将被撤销,而被重新安排羁押,同时对新的违法行为以及原有的犯罪行为都会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审理裁定。然而,具体情形还需求结合事件的主旨、具体细节、危害结果等等诸多复杂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判断。值得强调的是,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何时何地,取保候审者均需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以规避再度陷入违法犯罪的境地。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视为自首。这显示其认罪悔过、接受法律制裁的决心。根据《刑法》,自首者可从宽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者可免刑。已受强制措施或服刑者,如实供述未掌握的罪行也视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