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可以提供哪些资料

最新修订 | 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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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取保候审时,一般需要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如果选择这种方式)、被取保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取保候审申请书等材料。如果案件中存在能够证明嫌疑人没有社会危害性或涉嫌犯罪但可能受到管制等相关证据,也应该尽量提供,以增加申请获批的可能性。
取保候审可以提供哪些资料

一、取保候审可以提供哪些资料

为了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担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保证金额度的缴纳凭证(当申请人选择以保证金方式履行保证义务时)、被取保候审人员的合法身份证件证明以及详细且充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等文件资料。

同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如若存在能够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或其所涉及罪行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相关证据,我们亦建议尽可能详尽地提供这些证据,以便于提高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申请取保候审通常要提交担保人身份证件、保证金缴纳凭证(选此方式时)、被取保人身份证件、取保候审申请书等。案件中有证明嫌疑人无社会危害或涉罪可能受管制等相关证据,也应尽量提供,以提高申请获批可能性。

二、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都有哪些

对于取保候审的程序进行阐述如下:

首先,需要由涉嫌犯罪行为人向负责该案件调查审理工作的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并充分陈述理由与依据;

其次,经过司法机关细致且严格的审核之后,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对取保候审申请的批准或者驳回的决策;

再次,若司法机关作出了批准的决定,申请者则必须按照要求向司法机关提交相应的担保措施以确保其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其中两种比较常见的担保方式为:

第一种是请他人作为保证人来提供担保,第二种是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三、取保候审是在哪里审请

提起取保候审之申请常须提交至负责办理相关事件的机关。在侦查阶段,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在审查起诉阶段,则需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而在审判阶段,则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同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措施。申请书中应详细阐述取保候审的原因、所采取的保证方式等重要信息。在收到申请之后,办案机关将依据事件实际情况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提出申请并不意味着必定获得批准,但关键在于事件的具体情况及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申请取保候审通常要提交担保人身份证件、保证金缴纳凭证(选此方式时)、被取保人身份证件、取保候审申请书等。案件中有证明嫌疑人无社会危害或涉罪可能受管制等相关证据,也应尽量提供,以提高申请获批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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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要提供什么资料
要申请取保候审,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做: 1.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这上面要写清楚你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还有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2.提供保证人的资料:要是你想找保证人,得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明都准备好。 3.交保证金:如果你选的是保证金方式,得按照规定交上相应数目的保证金。 4.准备相关证据:准备一些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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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取保候审应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1、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比管制、拘役更为厉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重,如果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可以采用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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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要提供什么资料和材料
缴纳保释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正式的保释申请,要详细说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背景以及保释的理由。 2.能够证明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保释条件的证据材料,例如健康状况、可能的法律后果等。 3.保释金提供者的身份证明或保证金账户的凭证。 4.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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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需要提供证据材料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处理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处理,或者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二、什么是再审新的证据 (一)、再审“新的证据”:包括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原审庭审结束前发现但无法收集/原鉴定或勘验者推翻原结论等三种情形。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是指新发现的原先就已形成的证据[新发现的旧证据]。 (1)即使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证据,如果是由于客观事实致使当事人无法在原审时就知道该证据存在的,从而根本不可能在原审中提出,且因此类新证据的出现,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裁定再审; (2)如当事人以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形成的证据申请再审: A.一般情况下不宜裁定再审; B.如果属于新的事实,可以通过另行的方式解决。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主要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即使知道该证据存在也无法获得该证据,但只要获得该证据就可以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程度。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所谓“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是指同一家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根据同样的检材,重新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推翻自己原先作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情形。 (二)、再审视为“新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现阶段再审“新的证据”的适度扩张/对证据失权制度是个冲击]。 1.该证据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重要证据: A.该证据应当是在原审过程中已经向法庭提供的; B.该证据是重要证据[主要证据],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具有足够证明力且必不可少的证据。 2.该证据在原审中未予质证; 3.原裁判中没有将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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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会提供资料吗现在
申请取保候审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案件情况说明、担保文件(保证人或资金证明)及无社会危害性证明等材料。这些文件旨在证明申请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会对社会造成风险,且承诺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司法机构对申请人信任,保障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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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车辆年审需要什么资料 1行驶证 2交强险副本原件 3来车 办理时间一小时内 车辆年检所需资料(不来车) 1行驶证复印件 2行驶证副本原件 3交强险副本原件 4车架号拓印(专业拓印纸) 机动车年检流程 1.看车辆的违章是不是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2.汽车的保险是不是在有效期内,保单一定要随车携带; 3.车子的驾驶证、行驶证一定要带上; 4.为了确保车子的灯光、刹车等性能,可以先到4S店或汽车维修厂进行检查确保车子性能良好; 5.车子不要有改装,如果有一定要先恢复原状。 审车程序: 1.进大厅门口,有工作人员看一下行驶证,给填一单子,然后拿着单子去窗口,取几张材料,出来。 2.把车开到大厅外面的一检测处附近,把刚才取的单子交给工作人员,打开引擎盖,这里检查发动机之类的。 3.检查完发动机后,工作人员,让你带着材料上线检测,把车开过去后,交单子,把车给工作人员,下车在检测出口处等着。工作人员在这里进行灯光、尾气、刹车等。 4.检测完后,再去大厅窗费,最交强险复本,领两个证:检测合格证、排放污染物合格证。把行驶证复页给另一个工作人员,打印年审证明之后就结束了。 温馨提示:符合6年免检车的车主,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止前三个月内,直接携带身份证、行驶证、车船税或免税凭证、交强险到车管所对外业务窗口和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窗口办理申领检验标志,而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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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不提供证据资料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再审不提供证据资料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处理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处理,或者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二、什么是再审新的证据
(一)、再审“新的证据”:包括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原审庭审结束前发现但无法收集/原鉴定或勘验者推翻原结论等三种情形。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是指新发现的原先就已形成的证据[新发现的旧证据]。
(1)即使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证据,如果是由于客观事实致使当事人无法在原审时就知道该证据存在的,从而根本不可能在原审中提出,且因此类新证据的出现,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裁定再审;
(2)如当事人以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形成的证据申请再审:
A.一般情况下不宜裁定再审;
B.如果属于新的事实,可以通过另行的方式解决。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主要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即使知道该证据存在也无法获得该证据,但只要获得该证据就可以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程度。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所谓“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是指同一家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根据同样的检材,重新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推翻自己原先作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情形。
(二)、再审视为“新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现阶段再审“新的证据”的适度扩张/对证据失权制度是个冲击]。
1.该证据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重要证据:
A.该证据应当是在原审过程中已经向法庭提供的;
B.该证据是重要证据[主要证据],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具有足够证明力且必不可少的证据。
2.该证据在原审中未予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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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首先,必须准备好取保候审申请书;其次,如已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则应提供相关文件,如刑事拘留通知或逮捕通知书;第三,若亲属代为提出申请,需提交其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与被告人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由律师代理申请,则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第四,若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则需提交保证人所在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患有疾病,则需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同时还需提供被告人的残疾证明、严重疾病证明、生活无法自理证明、怀孕证明、哺乳婴儿证明等相关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可直接向负责该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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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一、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处理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处理,或者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二、什么是再审新的证据
(一)、再审“新的证据”:包括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原审庭审结束前发现但无法收集/原鉴定或勘验者推翻原结论等三种情形。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是指新发现的原先就已形成的证据[新发现的旧证据]。
(1)即使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证据,如果是由于客观事实致使当事人无法在原审时就知道该证据存在的,从而根本不可能在原审中提出,且因此类新证据的出现,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裁定再审;
(2)如当事人以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形成的证据申请再审:
A.一般情况下不宜裁定再审;
B.如果属于新的事实,可以通过另行的方式解决。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主要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即使知道该证据存在也无法获得该证据,但只要获得该证据就可以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程度。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所谓“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是指同一家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根据同样的检材,重新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推翻自己原先作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情形。
(二)、再审视为“新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现阶段再审“新的证据”的适度扩张/对证据失权制度是个冲击]。
1.该证据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重要证据:
A.该证据应当是在原审过程中已经向法庭提供的;
B.该证据是重要证据[主要证据],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具有足够证明力且必不可少的证据。
2.该证据在原审中未予质证;
3.原裁判中没有将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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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再审不提供证据材料怎么处理
申请再审时当事人不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处理,或者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二、什么是再审新的证据
(一)、再审“新的证据”:包括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原审庭审结束前发现但无法收集/原鉴定或勘验者推翻原结论等三种情形。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是指新发现的原先就已形成的证据[新发现的旧证据]。
(1)即使是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证据,如果是由于客观事实致使当事人无法在原审时就知道该证据存在的,从而根本不可能在原审中提出,且因此类新证据的出现,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裁定再审;
(2)如当事人以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形成的证据申请再审:
A.一般情况下不宜裁定再审;
B.如果属于新的事实,可以通过另行的方式解决。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主要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即使知道该证据存在也无法获得该证据,但只要获得该证据就可以达到“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程度。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所谓“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是指同一家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根据同样的检材,重新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推翻自己原先作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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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证据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重要证据:
A.该证据应当是在原审过程中已经向法庭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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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会提供材料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申请取保候审需提交证明材料,以证实符合法定条件,如可能刑期、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这些材料有助于司法机关评估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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